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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房产

北京-朝阳区 04-30 14:48  悬赏 0  发布者:ygxzcx…… 给我留言  回答:(11)
1997年离婚前男方出钱购买房改房,离婚前没有拿到房产证和钥匙,女方一直没有出一分钱房钱,协议离婚时约定双方没有房产,离婚后2004年男方联系女方处理该房产权,女方拒绝接触。2014年女方要求分割该房,要求补偿,请问女方是否已过诉讼期,无权要求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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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4-30 15:39
有权分,不过时效
回复时间: 2014-04-30 14:49
不存在时效问题。
回复时间: 2014-04-30 14:52
时效从知道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
回复时间: 2014-04-30 14:54
你好,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4-04-30 14:55
诉讼时效已过,女方的权利主张不会胜诉的。
回复时间: 2014-04-30 15:47
诉讼时效应从2004年开始起算,已过诉讼时效
回复时间: 2014-04-30 15:52
您好,要看是否有诉讼时效中断情形
回复时间: 2014-04-30 16:38
你好!如果女方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犯起2年内,不提起诉讼的话,可能丧失胜诉权。
回复时间: 2014-04-30 16:54
女方可以要求补偿等,时效问题不大
回复时间: 2014-04-30 16:54
离婚财产分割也涉及诉讼时效。如果是离婚前购买,视为共同财产。这么多年再要求分割,法律不会支持。具体找律师详细咨询。
回复时间: 2014-05-01 10:43
你好,女方可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一直未处分过该房,女方在其中有份额,可随时要求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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