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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班环境的安全

上海-虹口区 05-03 15:44  悬赏 0  发布者:binbin…… 给我留言  回答:(5)
在一所公司上班,经常吸二手烟,公司不给开窗门通风,在商量无果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并且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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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5-03 15:59
一般情况下提前30天辞职并无经济补偿,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随时通知单位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14-05-03 15:56
你说的问题,反应文明进步程度,目前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已有规定,但公司内部是否也提倡禁止吸烟尚在自觉遵守阶段,并无约束力的规定,你说提的问题很有道理,也确实存在问题,赔偿目前换不可能,解除合同也不是法定理由。可以协商,也可以建议公司改进。不行只好自己选择辞职了。
回复时间: 2014-05-03 17:01
你好,可以无理由的解除劳动合同
回复时间: 2014-05-03 19:23
可以向劳动部门反映,解除要赔偿不一定成立。
回复时间: 2014-05-04 10:07
不是劳动法规定的解约理由。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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