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房产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朱建宇  毕丽荣  朱学田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合同到期,房东不续签合同,要收回房子改变用途,我能得到什么补偿?

广东-惠州 05-10 22:10  悬赏 0  发布者:102874…… 给我留言  回答:(4)
各位尊敬的律师:我2006年租了一栋楼房开饭店,当时签了5年,合同期满,又续签了3年,每月房租5000元,我都是按时交房租,今年6月30号合同到期,我四月份就找房东续签,他说要收回房子,改变用途,还要我6月30前搬走,但是我准确地打听到,这栋房子有可能是卖给别人或者是租给别人,我能得到什么补偿,可不可以找他要装修费和搬迁费?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5-10 22:13
装修费要根据合同约定确定,没有搬迁费。
回复时间: 2014-05-10 22:22
你们之间合同到期,房东要收回房子无可非议,正当合法,你要理解。
如果房东要出租,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如果你们终止合同是否需要对你补偿应该按合同约定执行。
如果没有约定确实给出租人房屋带来增值,按照公平原则,应给予适当补偿。
回复时间: 2014-05-10 23:16
主张优先承租权
回复时间: 2014-05-11 00:57
同等价格条件下,你有优先承租权和优先购买权的。如果房东不考虑你的优先权,你可以要求补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朝阳区
四川成都
四川成都
湖南长沙
福建福州
河北保定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广东广州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41540
辽宁 大连
人气:13210
北京 朝阳区
人气:4390
广东 广州
人气:3924420
四川 成都
人气:208401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3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