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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证一个重要问题!

北京-海淀区 05-16 13:48  悬赏 0  发布者:不得不再次注…… 给我留言  回答:(10)
我在此咨询过房屋买卖合同中,在支付房款、交付房屋后,没有开收条等,什么都没有,出于害怕和恐惧,趁对方送回来的时候,先收下了。这种情况是否可被认为已经解除了合同?此处的律师一般都回答说不算解除合同,也有人含糊其词,还有人说,只要接受了房款,不管什么情况,都认为是解除了合同。实际也咨询了几个律师,说法都含糊含蓄不清,难以断认其正确性。因此,现在我特意再来这里,求证先前律师们的说法。不过,请允许我更加详细地把事情的经过阐述一遍,希望律师能根据我的详细描述,逐一地、全面地、正确地加以解答,在此首先十分感谢!
我和对方(既大哥)在几年前达成房屋买卖协议,当时就支付了房款、交付了房屋(事实是,之前也一直由我来住),但没有开收条凭据等,什么也没有。当时因为没有过户费,双方就协商,什么时候过户都可以。在过了几个月后,当我叫对方和我一起去过户的时候,这时,对方表示不卖了,也就是反悔违约了。可当时他没有退钱的意思,房款就一直在他那里放着,我从来也没提过找他要。之后,他闭口不谈房子和房款,我有些害怕了,担忧日益加重,生怕他不认帐,不承认收过款,要是那样,那我可就全都没有了,不仅房子得不到,连房款也被他卷走了。很长时间后,突然某一天,他把钱款给我送回来,连同房子和老母亲一起给了我,说钱还给你,母亲也给你,将来由你照顾赡养母亲,等母亲去世后就把房子过户给你。但扣留了6000元,至今未退,原因是以前我和母亲一直住在这套房子里,以前的房费都是他交的,现在由我来交,就从房款里扣(这套房屋原本是我和母亲同户籍居住的房子,房租一直由我和母亲来交,在由母亲把房子过户给他以后,就由他来交了,但过户给他之前及之后,却一直由母亲和我居住。)。当时他扣除以前的房租是因为他已经在退款的同时把房子给我了,这是我接受退款的一个重要原因。当然,更重要的是,由于没有收条,之前我一直担心恐惧,现在他送回钱来,我正好趁机收下,但我丝毫也没有解除合同的意思,双方都没有表示解除合同。现在,问题来了,第一,由于没有收条等凭据,虽然接受了退款,但原买卖合同是否依然有效,是否应继续履行?第二,对方在退款的同时,附了一个条件,让我照顾赡养母亲,等母亲去世后,就把房子过户给我。在这种情况下,我有没有理由接受退款?原房屋买卖合同是否还应继续履行?第三,这一直未退的对方扣除的6000元房租,我个人觉得也能证明他把房子约定将来过户给我了,不然,我是不会答应让他扣除的,因为母亲之前把房子过户给他了,理应由他来交房租,即使母亲和我在里面住)
如果上述三点被查明确实如此的话,那么,原房屋买卖合同是否仍然有效,是否应继续履行,被告应协助我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愿倾听各位律师的真知灼见!
补充一下: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问题是否应在法庭上同时查明,这实际上是首要的,如果对方根本违约,假设对方送款来,我迫不得已不得不接受,这种被迫就是他违约不卖了,把钱送回来,我没有别的选择,只得接受,这是一种变相的强迫。原合同是不是也应被认为有效,应继续履行?
问题补充:
在此求证,望各位律师慎重回答,力求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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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5-16 13:55
要看合同才能判断,关键是要看证据,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起诉解决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1755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5-16 14:40
直接起诉
追问:

回答很干脆,很果敢。希望您是对的!请别介意我这么说,我不得不在起诉前弄得更明白一些。因为现在人们的说法不一。

回复时间: 2014-05-16 13:53
如果发生争议,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维权。
可以聘请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
回复时间: 2014-05-16 13:57
你好,你没有证据,很难得到支持。
追问:

没有收条也需要证据吗?没有收条是明确无误的,对方绝不否认。似乎没有收条无需证明。由于没有收条而害怕对方卷走房款,在对方送回钱来的时候趁机收下,原买卖合同也被看作解除了吗?

回复时间: 2014-05-16 14:00
你好:如果发生争议,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维权。
回复时间: 2014-05-16 14:08
原合同在对方送回钱,您手下款的行为之后可以视为解决。
追问:

可问题是,我收下款是有前因后果的,第一,没有收条,害怕对方卷走房款;第二,对方又附了一个条件把房子给我了。您说我没有理由接受退款吗?如果他不履行原买卖合同,那他就是欺骗,以附条件让我照顾母亲为由诱骗我接受房款。法律会接受他的这种欺骗行为?

回复时间: 2014-05-16 15:23
您好,您的问题比较复杂欢迎来电具体咨询或携带相关证据到所里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14-05-16 15:40
不止一次看到你在网上咨询。你的问题我看过了,因为你们是亲属之间的合同纠纷,证据很少,如果想确定你的合同效力和诉讼的胜诉概率不多大,最好带上材料,找到律师,当面咨询。网上一句两句说不清楚,诉讼是有风险的,建议你了解全部风险再决定是否起诉。
追问:

核心焦点就是那么二、三个问题,第一,没有收条,怕对方卷走房款,趁对方送回收着,算是解除合同了吗?第二、第三,就是上述内容。无需说别的,我现在很清楚,说别的没有用!

回复时间: 2014-05-16 20:53
欢迎来电具体咨询
回复时间: 2014-05-17 00:31
你好,主要是证据,你可以起诉,但若你手中有利证据不足,很难胜诉。
追问:

需要什么证据呢?请您把整个事件综合性表述一下。我的个人看法是,有三个焦点问题,第一,对方退款,由于没有收条等凭据,出于害怕和恐惧等,我收着房款是否算是解除合同?第二,而在退款的时候,对方扣除了6000元作为房租,以前是他交,由于房子在退款的同时给我了,他就让我交了,所以扣除了6000元。第三,就是因为他同时把房子给我了,以让我照顾母亲为条件,等母亲去世后,就把房子过户给我。由于这一情况的出现,我是否有理由接受房款?

回答:

你好,你接受房款,是否附条件?这个要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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