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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赔偿问题

河北-廊坊 05-20 09:50  悬赏 0  发布者:LFLSH 给我留言  回答:(26)
您好,1993年我在村里承包的土地没有给合同,地款一直在交,后来国家给粮食补贴也都给我自己。现在这块土地国家要征用,我想问一下补偿款是不是应该给我。有没有什么法律依据?
问题补充:
我的承包期限是不是30年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5-20 09:52
你是有权得到补偿的
追问:

请问有没有法律依据?

回复时间: 2014-05-20 09:52
补偿款,应该给你的,坚持
追问:

请问有没有法律依据

回复时间: 2014-05-20 09:56
是应该给
追问:

请问有没有法律依据

回复时间: 2014-05-20 10:10
您好!
应当给你的!没有书面合同,但是形成了事实合同的!
政府征收程序是否合法?值得质疑!
涉及到土地征收的话,需要经过省级以上部门批准.
土地征收补偿,应当由当地的征收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土地征收补偿一般包括:地上附着物补偿以及土地补偿。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由于存在巨大利益的,因此各级政府层层截留,建议主动采取措施,斗争才能获得更多的补偿。
根据我们专业拆迁征收律师多年的经验,一般村民主动斗争会比没斗争获得补偿更多,甚至翻番。
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详情可来电来访。
追问:

请问我这样的情况可以定为三十年

回答:

您好!
同村里其他的承包一样的,30年的。
详情可来电来访。

回复时间: 2014-05-20 09:51
应该支付给你!
追问:

请问有没有法律依据?

回答:

这个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回复时间: 2014-05-20 09:54
土地是集体所有,但如果国家征收,如果村里未重新调配土地,征收款应该给你。
追问:

请问有没有法律依据

回答:

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和政策规定。

追问:

可以详细一点吗?谢谢!

回复时间: 2014-05-20 10:07
你好,补偿款肯定是要给你的。征地拆迁的补偿方式要根据当地的拆迁政策而定,也就是说到底是按人口数进行补偿,还是按实际占地面积补偿。一般分为地上物补偿和宅基地补偿两部分。只要合法的,就应得到补助。地方政府在拆迁方面有不当之处,你可以通过协商,起诉等办法维权 。
如果有补偿额过低或强拆等情况发生,建议您委托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新闻媒体曝光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欢迎来电详谈。
追问:

请问我的承包期是不是也可以定为30年不变

回复时间: 2014-05-20 10:11
应该给你。属于政策。例如,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
回复时间: 2014-05-20 10:24
应该给你
回复时间: 2014-05-20 10:47
您好,虽然没有签订书面的承包合同,但您已经承包了该土地,并缴交地款,这是无法改变、无法回避的事实。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第三十七条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你们之间的合同已经成立,土地上种植物或建筑物补偿款当然应当归您所有。

但对于土地本身,因为您毕竟只有承包权,若是地款已经一次性缴清,则相应可以享有部分土地补偿;若是地款并没有缴清,则您难以主张土地方面的补偿
回复时间: 2014-05-20 11:08
应该支付给你的。
回复时间: 2014-05-20 11:13
应当有部分给你,具体要看村组通过的分配方案,
回复时间: 2014-05-20 11:35
你可以得到土地征收补偿款。土地谁承包就补偿给谁。
回复时间: 2014-05-20 13:56
1、是的,应该给你,因为你事实上承包了该土地,交土地款和政府补贴就是证据,证明你事实上承包了土地。2、没有合同承包期肯定不是30年,没有约定承包期限的,你们可以随时解除承包合同的,当然国家要征用了,你是不同意现在解除的。
回复时间: 2014-05-20 15:27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三十六条也规定:“本规定所称发包方,是指村内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据此,您与村委会在双方合意一致的情况下可以签订承包合同。从您所提供的事实看,虽然没有合同,但您双方之间已经形成了事实合同关系。
根据《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因此,您所承包的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当然归您所有。土地征收补偿费是基于原集体土地所有权人的生存保障产生的,是基于原集体土地所有权人的财产平等权,实质上是对集体土地所有权而不是对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即使用权)的补偿。土地补偿费在土地被征收后,统一支付给作为被征地单位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所有权归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成员共同所有。因此,土地补偿费的给付对象并不针对被征收土地上的承包经营权人。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全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中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您在集体经济组织确定分配方案后,可以与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地要求分得应得到的份额。安置补助费是国家征收集体土地后,安置被征地单位由于征地造成损失的多余劳动力的补助费用。目的是保障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和生活来源的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解决因土地被征用而产生的剩余劳动力的安置问题。因而安置补助费具有很强的人身性,只能补助给失去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根据上述规定,安置补偿费由您所在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只发放给需要被安置的人员。此外如果您所承包的土地经过自己的经营改造,使原有的土地增值,也可以请求就改良土地获得适当补偿。
具体补偿标准需要根据您所在地的征收方案。根据土地管理法,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您可参考。
市、县、乡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您可具体再咨询当地政府部门。
回复时间: 2014-05-20 16:29
补偿款应该给你。
1、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土地补偿费20%归集体经济组织,80%归被征地的土地使用权人或者按照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土地的农户;被征土地没有土地使用权人和集体经济组织未发包以及实行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土地补偿费全部归集体经济组织,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分配或者使用。土地补偿费要及时足额到位,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我不知道是属于土地使用权人还是家庭承包方。虽然没有书面的协议,但是已构成事实的承包关系。所以补偿款应该给你。
2、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河北省实行区片价,土地补偿费根据当地的区片价*征地面积计算,征地区片价=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各地的标准不一样。
回复时间: 2014-05-20 17:37
应该给你补偿款,你虽说没有合同,但证据很充分,你以前多年缴纳土地相关税费,后来享受土地补贴等等都足以证明土地实际承包人就是你。收集好证据,应该得到支持,如果不支持就依法维权。
我的补充: 2014-05-20 17:39
合同法明确规定虽没有签订合同,但实际已经履行合同,合同成立,你的权益守法律保护。
回复时间: 2014-05-20 18:52
补偿款应该给你,但承包期限没有合同无法证明
回复时间: 2014-05-20 20:32
你是可以得到补偿的。
回复时间: 2014-05-20 22:13
你好!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你如果是该村的村民,那么你应当享有征地补偿、安置等待遇,这是法律规定只能是该村村民才能享有集体土地征地补偿等权利,即使没有承包经营权证,只要能够证明你有本村户口和一直使用本村的集体土地,并享受国家对农村种粮直补;
    2、从你所说的情况来看,你没有与村里签订长期的承包合同,每年缴纳相应的土地租赁费,从这一点看,你应当是与村委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土地使用权流转),而不是承包经营,农村的土地承包应当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承包,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该证上面会注明承包经营权人的数额和名字。而你是每年缴纳土地租赁费,没有证书,那么可以推定为你与村委一年签订一次合同;
    3、如果你是外村人或者城镇户籍,那么就不应当享受应当由该村集体土地征收而享受的补偿和安置政策;
    4、另外,即使征地补偿和拆迁安置等权利,各个地方均有不同标准和政策,而且村委会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还应当制定相应的安置、补偿方案,根据方案予以实施;
回复时间: 2014-05-20 22:28
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土地补偿款也归集体
回复时间: 2014-05-21 08:28
你好:补偿款给你还是不给你,有两种方式,第一,给你,村里不再给你承包地。第二,补偿款归集体所有,但是村里另外给你承包地。要看你们村以前是怎么处理这方面问题的。
回复时间: 2014-05-21 10:12
你好!   
    应该给你的,除非你的承包合同已经到期
回复时间: 2014-05-22 14:53
应该支付,
回复时间: 2014-05-22 15:35
土地补偿可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你承包的责任田,人人有份,征地补偿的全款应该给你。另一种是额外承包的机动地,只有个别村民有,大多数村民没承包的,,这样的征地补偿款给承包人的只限于土地上的种植物和附加物,土地本身的补偿款不应给承包人,应由全体村民分配。
回复时间: 2014-05-26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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