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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房产时可以在房产证上写上我们夫妻两人的名字吗?

吉林-吉林 11-07 19:18  悬赏 0  发布者:wkR6330 回答:(1)
公婆10几年前就离婚了,当时财产分割时婆婆愿意放弃全部财产,并公证了。过了两三年公公去世了,没有留下遗嘱。我老公是他唯一的孩子,一直没有办理房产继承过户的手续。我们结婚后再来办理时有几个问题想咨询一下:1 在过户时须要带上公婆离婚时的财产公证书原件吗?因为现在找不到了只有复印件。2 在继承房产时可以在房产证上写上我们夫妻两人的名字吗?还是只能写我老公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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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1-07 19:28
第一个问题是需要公证书,如果原件丢失可以到公证处查询,公证处有留档案的,由公证处在复印件上加章,是可以等同于原件效力的。第二个问题是根据物权法规定,房产是可以共有的,所以房产证上写你老公的名字,在所有权上写明共有,然后在物权登记薄上注明你是共有人就可以了。再有就是你公公去世时你们结婚了吗?这个问题就牵涉到了你是否有权共有这套房子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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