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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地,别人出资,共同经营蔬菜大棚,我是否有股份?这是转租么?

河北-廊坊 05-26 16:17  悬赏 0  发布者:zhougu……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在老家租了4家共68亩的土地,建蔬菜大棚,合同签订不能转租。后由于资金问题,其他人投资建棚。从建棚到现在几年过去了,我和投资方没有任何书面协议和口头协议,开建前只是说明账目要清楚,雇用会计和财务,蔬菜卖客户(超市)。大棚建成后,我和投资方共同经营和管理,但账目和财务都是投资者一个人,偶尔买东西的票据让我签字,每年地户的租金都由我从蔬菜合作社支取,再由我发放给4家地户(蔬菜合作社法人执照为投资者)。连续三年,投资者给我打条,上写“给***租地的感谢费及工资***元”,并让我签字,支取现金,前几年我没有支取过任何所谓的“租地的感谢费及工资”或蔬菜收益分红。
请问我和投资者是否属于合伙人?还是为他帮忙租地,给他打工的?支取“租地感谢费及工资”能否说明我在其中有股份?我是否违反租地合同中不让转租的规定?违反了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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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5-26 16:22
这是可以说明你有股份的
回复时间: 2014-05-26 16:56
据你所说,你应当享有股份,但是没有具体约定。对方的意思实际上不认可你有股份。建议尽快与投资人协商,拟定书面协议,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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