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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劳动法

 06-05 21:53  悬赏 0  发布者:钱法律 给我留言 地区:河北-廊坊 回答:(3)
王兵于自2011年5月3日开始到天津派森科技责任有限公司工作,月工资1500元,该公司未与王兵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王兵交纳各种社会保险,2011年12月9日王兵在上班途中,被机动车撞伤,七根肋骨骨折、脚踝骨折。
    在王兵被车撞伤的第三天,天津派森科技责任有限公司在未做任何赔偿的情况下就单方面口头解除了与王兵的劳动关系。
 
问题:
1、假设你是律师,王兵向你咨询,请告知王兵在本案中王兵有哪些权利、派森公司应承担哪些义务,王兵该如何处理此事。
答:
   2、假设王兵与该公司在事故发后就相关待遇双方未能达成一致,现在王兵委托你作为他的代理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请代王兵写份劳动争议申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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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6月05日 21时59分
1、有权要求补社保或社保赔偿。
2、超过一年无合同,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非主要责任,是工伤。单位未在出事30天内申请的,员工及家属应在出事后一年内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和当地标准等情况确定。
4、属于违法辞退,你有权要求继续上班或赔偿金,赔偿金为2倍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时间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工资。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6-05 21:56
找律师当面咨询较好
追问:

这是劳动法作业

回复时间: 2014-06-05 21:57
2011年发生的事情,到现在已经过了诉讼时效,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是一年。
追问:

这是劳动法案例分析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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