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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火灾 赔偿

山西-太原 06-06 22:25  悬赏 25  发布者:gaolim…… 给我留言  回答:(24)
去年商场三楼发生火灾,经过两次消防事故调查,最后起火部位定于商场三楼西北角的童鞋商户的库房,起火原因为热得快干烧引起。该童鞋商户的库房紧挨着隔壁卖衣服的库房,两家库房都搜出热得快,其他电器,私接的电线(商场原来在这片区域墙上没暗插,天花板里面没有走线。)全部跑光。现在卖鞋的商户说她不在,但也不说谁用她的插座。着火后,该区域的商户们不报警,不喊叫,全部跑光,导致火势加大。商场消防经理发现火情后,启动了商场的喷淋系统,但被供电局人员从户外的大变压器总电源处擅自关掉所有电源,导致商场正在运行的消防喷淋系统瘫痪,消防卷帘都离地面还有一米就停住了。

商场和所有商户有明确的年度安全责任书,明文规定不许私自拉电,不许用热得快。商场内部员工内部层层都有年度安全责任书,商场和商户的合同也说明火灾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的损失归商户负责,现在是公安局说损失不够50万,不能抓人。工作陷入僵局,想问问,对商场管理公司来说,有什么可能承担的责任?刑事的?民事的?万分感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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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西-玉林]
  • 李东军律师 VIP
  • 电话:13877530687 QQ361210282
  • 99386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6-07 08:29
商场管理公司承担疏于管理的民事责任,无刑事责任。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7057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6-07 09:42
由卖鞋的商户赔偿
追问:

那刑事责任呢?因为严格来说的话,所有的费用都是我们先垫着,如果无法查清到底是谁使用了热得快了?那谁负责?如果摊主的线是从隔壁的商户接过来的,那隔壁的商户有没有责任了?而且隔壁的商户也搜出来热得快,插座。而且我们严重怀疑是隔壁的商户的服务员用童鞋家的热得快了。

回答:

火灾原因以查明认定为准,对认定有异议的,有权要求重新认定

  • [辽宁-锦州]
  • 刘哲律师 VIP
  • 电话:18841687472
  • 441184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6-09 10:08
你好:可以向具体负责人或管理者要求赔偿自己受到的损失。
回复时间: 2014-06-07 06:51
商场有责任,管理不到位。应当赔偿
回复时间: 2014-06-07 06:53
本次火灾经消防确认原因已经查明,着火点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这次火灾民事赔偿责任。
追问:

问题是,起火点的商户坚称她不在,而且周围的商户肯定共用这个私接的插座,消防队在起火部位还找到电饭锅,一个充电的手机。而且起火点的十几家商户原来有人带头上访,在公安局做的口供,他们自己都对不上(有的说是库房着火,有的说是商场天花板着火),但问题是那个商户也不说谁知道她那里有热水设备,平时谁用,那个充电的手机也不是她的。正因为这样,起火时候,她们怕商场罚款,以及各种逃避心态,真的没报警,连喊叫都没有,连同层的商户都不知道着火,看见烟才知道,里面已经没人了。全部跑光,情节相当恶劣。起火后,处于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我们又发救济金,最后又救济补偿。但现在的问题是楼上原来受损的商户,住户又加入了上访队伍,按他们提出的损失额度,已经超过百万了。想问问这个算火灾直接损失吗?能不能刑事立案了?刑事立案的话?对公司会怎么处理?对商户了?我们有安全责任书,内部员工,和商户的。和商户的合同明文写着让她们买保险,不买自己承担一切损失。

回答:

如果责任无法确定,商场应该赔偿商铺损失,因为商场负有安全注意、安全管理、安全监督、安全宣传和安全保障义务。

追问:

我的意思是,除了起火点这两家,都已经赔偿完了,他们也不上访了。但现在是问问立案的问题。这两家之所以不赔,一是起火点附近,而且都发现了热得快,插座。现在我想问你的是关于立案的问题,如果立案的话,会走什么程序,商场会有什么责任?刑事?民事?另外商场产权也不是我们的,是个人房东的,万分感谢!

回答:

你所咨询问题,根本上还是责任问题,根据责任落实责任人,从你所反映的情况看属于失火,而失火原因客观讲并没有确定为唯一,也就是说有几种可能,这样就不太好办。作为商场需要向公安机关报案追查失火的根本原因,查明直接责任人。立案应该是刑事立案,刑事部分解决了,民事赔偿就自然清晰,否则无法解决民事诉讼主体问题。商场如果是公司化管理,承担的也是有限责任。股东以其认缴资本承担有限责任。
目前资料反映情况,尚不到追究商场有关法定代表人或管理者刑事责任的严重程度,还是局限在民事赔偿范畴。

追问:

公安局正在弄个司法鉴定损失,如果超过标准,要刑事立案的话呢?那些商户都有单独的营业制造,是个体户,房子也不是商场的。失火原因就是热得快干烧,在沈阳火灾调查中心做的鉴定,热得快上下温度差超过700多度。。但问题是谁用了?谁拉的电线了,如果超过一百多万,怎么追究商场责任了?从基层开始追究?安全保洁员?消防经理?

回答:

那是公安机关侦查环节的事,如果确定为热得快,最后责任承担者很可能是主管消防的商场负责人。涉嫌渎职。不会普遍追究

追问:

现在想找个问题,因为起火点有不是摊主的手机,起火后现场所有的灭火器没动,而且关键的一点,临近楼层的商户一点喊叫,声音都没听到。我想问问,现在商场能不能以放火罪报案了?让刑警队介入,如果是放火罪的话?需不需要损失金额足够大才能立案了?那样对商场又会是怎么一番情景?

回答:

这个主意不错,目标转移,的确也存在疑点 不妨试试。

回复时间: 2014-06-07 08:34
首先由具体责任人、管理人承担责任。
商场有疏于管理的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6-07 08:36
此事故主要涉及正常经营商户的赔偿问题,谁有过错谁负责,建议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追问:

问题是后来楼上受损的商户和住户也加入了上访队伍,按他们提出的损害额度,已经超过百万了,这个算直接损失吗?供电局有没有责任了?因为着火初期,他们关掉了总电源,瘫痪了我们的消防系统,我们楼前有300吨消防专用水源的,要借助消防泵进入商场的喷淋系统,而且他们关的是我们的自备变压器,是我们当初投资的,不是供电局的财产。他们关掉那个,应该也有个说法吧?如果案件金额够大,刑事立案的话,对公司可以有什么责任了?我们设备齐全,手续也齐全,年度都有消防年检手续。

回复时间: 2014-06-07 08:37
1、为民事纠纷。
2、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3、起火部位的管理人及热得快使用人有具体的管理责任。
4、商场基于经营合同对商场有整体的管理责任。
5、有管理责任者的失职失管失查与火灾有因果关系。
6、受害人可以通过诉讼要求上述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7、受害人也可以依据承包合同要求商场承担合同义务。
追问:

问题是后来楼上受损的商户和住户也加入了上访队伍,按他们提出的损害额度,已经超过百万了,这个算直接损失吗?供电局有没有责任了?因为着火初期,他们关掉了总电源,瘫痪了我们的消防系统,我们楼前有300吨消防专用水源的,要借助消防泵进入商场的喷淋系统,而且他们关的是我们的自备变压器,是我们当初投资的,不是供电局的财产。他们关掉那个,应该也有个说法吧?如果案件金额够大,刑事立案的话,对公司可以有什么责任了?我们设备齐全,手续也齐全,年度都有消防年检手续

回答:

供电局如有过错,应当成为赔偿义务人。商场可以原告身份以其为被告,要求赔偿。

追问:

想问下,像了供电局断电这个情况,以及火灾初期的商户自救情况,商场自救情况,能消防部门的火灾事故认定书上面体现吗?还是必须体现?那个火灾事故认定书必须写明损失金额吗?还是可以不写?

回答:

一般不会的。一般只是写明起火原因、主要烧毁物、过火面积、直接经济损失。

回复时间: 2014-06-07 10:02
首先,起火原因为热得快干烧,且私拉电线,而商场与商户签订了责任书,明文规定不许私拉电线,不许用热得快,所以,导致起火的直接责任不在商场,而在使用热得快干烧的人员;
其次,起火部位位于童鞋商户的库房,即商场已经租赁给商户使用的区域,而不是商场内未出租给商户并由商场自行管理的公共区域。而对于出租的区域,相关管理义务应当由商户承担,而不是商场,在无法查明使用热得快的人员的情况下,应当追究着火点商户的责任;
其三,火灾发生后,商场有积极采取防火措施,以阻止火灾损失的扩大;
其四,商场采取防火措施的行为因供电局人员关闭电源而被迫中断,若供电局违反了相关程序,或者没有合理理由的话,应当承担损失扩大的损失。
综上,如果商户起诉商场,建议商场将供电局、着火点的商户追加为共同被告。相关商户的损失应当由着火点的商户全部承担,供电局承担赔偿扩大的损失。
回复时间: 2014-06-07 10:06
使用热得快干烧的人员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6-07 11:16
商场管理有过失,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另外,供电局关闭电源,应就损失扩大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6-07 11:38
答:由商场三楼西北角的童鞋商户的库房的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6-07 12:36
您好!
   既然能够找到热得快,又签订了安全承诺书,若是热得快所在门市店主说其不在场未使用电器,那需要他提供证据的,不然是可以推断他负责任的。
当然商场若是没有履行合理注意义务也是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的,但若是商场定期检查,履行了检查工作,那可能只能找使用热得快的商户索赔。
他们逃跑或者否认再次,可以通过视频?录像查询的。
回复时间: 2014-06-07 13:52
可以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4-06-07 15:54
商场是要承担责任的!
回复时间: 2014-06-07 16:05
1、商场有一定的管理责任,没有及时的检查落实规章制度。2、商场就是一定的或者补充的民事赔偿责任;3、损失超过100万,商场也不构成刑事责任;4、主要的赔偿责任应该是起火点的商户,他说不在,不等于没有责任,电业局如果无辜停电,也应该承担一定的或者补充的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6-07 16:08
你好!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该商场引起火灾的原因经事故调查为热得快干烧引起,那么该商户应当承担引起火灾的损失及损害赔偿,而当事上班的该区域的商户没有在着火的第一时间进行报警及采取积极措施,应当承担相应的公平责任;
    2、商场发生火灾以后,商场的管理人员发现以后第一时间启动商场消防系统,如果商场没有过错,积极采取了消防措施,因此,商场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商场也存在安全隐患的检查监督责任,由于商户在使用热得快、私接电线等问题,这属于商场安全监督检查的问题,而且电线是不能私自接的,还需要经过商场的管理人员,那么相应的管理人员应当知道,所以在这个问题上,商场应当承担监督不力的责任;
    3、待商场管理人员启动消防系统时,供电局的人员从户外的大变压器总电源处擅自关掉商场的所有电源,对于除了三层西北角部位的损失外,其他扩大的损失应当由于供电系统关闭无法启动消防系统,这些损失均应当由供电公司来承担;
    4、因此,从以上的分析及情况来看,受损失的商户应当找到供电公司、商场、三层西北角的童装商户要求予以赔偿,如果无法在该事故中达成一致赔偿意见,可以到法院起诉该该次火灾事故当中应当承担责任的责任者。
    到时候应当是多人共同诉讼,这样你们可以共同委托几人或者律师代理你们的诉讼,维护你们的权益。
    以上是本律师的分析和建议,还有疑问可电话联系或追加提问,如果对你有所帮助建议采纳为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6-08 21:23
建议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律所与当地律师面谈?
回复时间: 2014-06-09 14:22
商场有责任,但不是主要责任人。
回复时间: 2014-06-10 08:11
你好!
    可以起诉商场。
回复时间: 2014-06-10 08:28
可将商场和童鞋商户作为被告起诉,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6-10 10:30
你好,属于民事纠纷吗,商场的管理者是有过失的。
回复时间: 2014-06-10 11:09
各方按照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6-13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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