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蒙彦军  申维丰  高庆强  
该问题已关闭

你好,我和老婆打架了,她现在要和我离婚,已经把我起诉到法院了

上海 06-09 00:18  悬赏 0  发布者:短信用户 给我留言  回答:(16)
你好,我和老婆打架了,她现在要和我离婚,已经把我起诉到法院了,可我不想离,请问我该怎么办?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上海-徐汇区]
  • 唐政律师 VIP
  • 电话:13917690418
  • 105231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6-09 10:59
可以不同意,委托律师
回复时间: 2014-06-09 12:29
你好,建议先好好的沟通和交流,可以委托律师积极应诉。
回复时间: 2014-06-09 06:56
你应诉以夫妻感情未完全破裂为由抗辩不同意离婚,争取到的时间用来修复夫妻感情裂痕。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
我的补充: 2014-06-09 06:56
若需帮助可来电或者添加本律师微信公众号详询。添加方法:打开微信-通讯录-添加朋友-查找公众号-搜索“叶雪飞”-关注!把私人律师装进手机,随时随地免费法律咨询!
回复时间: 2014-06-09 07:33
可以不同意离婚,建议聘请律师帮助你,可来电详细法律咨询。
回复时间: 2014-06-09 07:54
你可以坚持不离,但也要看对你老婆有没有造成伤害!由于你资料和数据不全或表达不清楚,难以准确判断,为避免误导,建议电话或带了资料当面咨询。本律师专业处理此类纠纷,能为你们提供规范的法律服务,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14-06-09 08:10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管男方是否同意,任何人都有离婚自由,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
    2,女方可以随时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除有特殊情况,比如家庭暴力,分居满两年等,法院第一次起诉,不会判决离婚,间隔六个月后,女方二次起诉时,法院才会考虑判结离婚,不管男方是否同意,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一并作出判决。
    3,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各自条件和实际情况,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对于未满两周岁,处在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归女方抚养。孩子满10周岁的,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4,至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一般应平均分割。
    5,有可能协商的话,最好协议离婚,省时省力省钱。
    6,如有证据证明男方属于过错方的,离婚时,女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回复时间: 2014-06-09 08:49
你应诉以夫妻感情未完全破裂为由抗辩不同意离婚,争取到的时间用来修复夫妻感情裂痕
回复时间: 2014-06-09 09:03
可以不同意离婚,建议聘请律师帮助你,可来电详细法律咨询
回复时间: 2014-06-09 09:19
你可以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为由积极进行答辩应诉。
回复时间: 2014-06-09 09:35
您好,如您所诉,您的问题是这样的:您可以不同意离婚,一般第一次开庭都判不了离的,建议您协商。如需其他帮助,可免费电话咨询。
回复时间: 2014-06-09 10:22
那就不同意离婚
回复时间: 2014-06-09 10:57
态度真诚些,积极应诉,一般法院会给你一次机会的。
回复时间: 2014-06-09 11:33
可以不同意离婚,建议聘请律师帮助你,可来电详细法律咨询。
回复时间: 2014-06-09 12:02
如果你不愿意离婚的,第一次离婚判决很有可能判不离,但是女方可以在第一次判决生效后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第二次判离的可能性很大。建议您积极跟对方协商,挽回你们的婚姻。
回复时间: 2014-06-09 12:50
采用行动,获得她的谅解,说服她撤诉。
回复时间: 2014-06-20 09:36
可以不同意离婚,家事纠纷可以通过感情尽力化解的,法院也会了解你们之间矛盾的根源,做调解工作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茂名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北京朝阳区
湖北武汉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福建厦门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茂名
人气:18803
陕西 西安
人气:583600
广东 深圳
人气:141064
湖南 长沙
人气:545814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874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6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