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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房租后被强行关门营业,被强行关门期间的房租费必须支付吗?

江西 06-14 14:39  悬赏 0  发布者:zhixun…… 给我留言  回答:(2)
请问因资金周转不好,租房人拖欠房租,被房东强行关门停业三个月。协商不成功,在他通知要强行关门时,承租人同意让房东每天来收取营业款,被拒绝。并且房东说因为租房人先违约,亏损是由租房人自己造成的,应担自己承担,强行关门停业期间房租费必须照常支付。并且在强行被关门3个月后,房东通知同意租房人开门营业。
问题1、租房人因此产生了经济亏损可以向房东要求赔偿吗?
问题2、如果亏损自己承担,那在强行关门期间的房租费应当支付给房东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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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6-14 14:49
1按照损失承担赔偿的
2可以不支付的
追问:

可以起诉吗?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呢?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回复时间: 2014-06-14 15:50
你好,1、可以;2、可以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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