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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问题销售方不愿承担任何责任

江苏 06-19 11:15  悬赏 0  发布者:转角之间 给我留言  回答:(2)
两天前因为电动车胎破裂到某电动车销售方更换了一个车胎,两天不到上班时还好,下班时车胎又坏了,电话请修车师傅上门修理,师傅检查后表明车胎结合的地方裂开,修补后行走不到100米又坏了,再次麻烦修车师傅表示无修复的可能,之前裂开位置的附件又裂开了,只能换胎。将旧车胎带回找销售方理论,销售方表示不承担任何责任,让我找厂商理论,请教这样的事情该如何时来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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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6-19 11:17
可以向销售方主张权利。
追问:

销售方不会讲这个道理,他就说厂商没有给他任何利益他不会为这件事负责,要不就让我打投诉电话,要不就让我拿去检测。其实如果他们态度好一点我想也不会因为这件小事烦恼,最多后续不买他们家东西。就因为服务不好态度还那么差,我觉得他们做生意的一点都不在意信用、声誉。

回答:

到工商部门投诉

回复时间: 2014-06-19 11:36
你好 可以起诉解决
追问:

谢谢!我觉得为了这35元的车胎起诉有点过了,不管是时间还是金额都浪费了。就是想简单一点然后觉得自己的权利得到了维护就行。

回答:

只有起诉了 或者向消协投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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