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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标准咨询

 06-19 11:47  悬赏 0  发布者:王冬海 给我留言 地区:新疆-乌鲁木齐 回答:(2)
本人亲戚在新疆一孔庄工地上班时间发生意外坍塌事故,导致当事人丢失性命!当事人 男 46岁,已故, 配偶41岁,上有父母双亲,父亲80岁,母亲70岁,下有两儿一女,大儿子20岁,未婚,小儿子18岁,高中在读!小女儿16岁高中在读,我想咨询处于上述的情况,事故赔偿是个什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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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6月19日 12时05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很详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6-19 12:36
可以委托律师具体计算赔偿额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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