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公司专项 >> 企业改制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郭永康  吴健弘  陈皓元  李仁红  申维丰  
该问题已关闭

公司撤销部门要我们主动离职,能得到公司的赔偿吗?

广东-深圳 06-19 14:05  悬赏 0  发布者:黄媛.123 给我留言  回答:(1)
由于公司要撤销部门原因叫员工离职,而且员工还在实习期内,6月15日口头通知撤销部门要求员工离职叫下个月7月15日之前走,那么公司该付赔偿金给员工吗?(主要我们是外地人,公司在应聘时答应过给房补1500,工作了2个月也兑现给了房补,但是现在说要我们离职就离职,我们在深圳租房还有5000元的房租押金,这个肯定退不了了,但是公司应该赔付这个押金吗?我们也不可能在租了,因为房子租要2500,现在也只能回老家,就想知道公司这边能否给我们些补偿赔付?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6-19 14:09
实习期没有补偿。可以和单位谈。
追问: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麻烦问下是不是有这个法规?

回答:

这是劳动者的权利,你还是实习期,不属于劳动者。不受劳动法的保护。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河南郑州
黑龙江哈尔滨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四川成都
四川成都
福建福州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2745
福建 厦门
人气:123813
河南 郑州
人气:28797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523
湖南 长沙
人气:544124
广东 深圳
人气:14096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3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