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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理赔

浙江-杭州 11-16 14:02  悬赏 0  发布者:Tii3270 回答:(2)
您好,我已2010年7月13号因工作需要跟车出差,途中发生车祸,两车相撞,对方负主要责任,我方司机负次要责任,我无责任,医院的治疗费用都是公司所付。现在病情基本已好,车祸致上愕(嘴巴和鼻子之间)留有4CM疤痕,现在我需要治疗疤痕的医药费由谁承担,还有我要向谁赔偿,我能获得哪些赔偿,有没有营养费这一说法。(医疗期间需要有人护理)。如有解答忘能进一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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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1-17 14:50
你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由社保或公司负责赔偿,可以有营养费和护理费,通常需要医嘱和一些发票单据做证据。
你同事可以要求事故责任方赔偿,现在法院是支持双重索赔的。
回复时间: 2010-11-19 08:56
协商不成可据实诉讼索赔,也可申请工伤认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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