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遗产继承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魏伟  徐荣康  
该问题已关闭

【急】房产归属问题

广东-广州 06-30 11:22  悬赏 0  发布者:hahame…… 给我留言  回答:(4)
老太有两套房产,并有一子一女。

2007年老太、子、女三人做了公证,老太会各自遗赠一套给子和女。

以下是假设:

1、2014年,“女方”让老太在“子方”不之情的情况下立遗嘱,写两套房都归“女方”所有。请问这个遗嘱是否有效?能否抵消07年的公证?

2、因老太是跟“女方”住的,“女方”能不能抓住“子方”未履行抚养义务来争取到两套房产?

“子方”要怎么处理,才能避免“女方”耍手段争夺房产?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0947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6-30 11:27
多个遗嘱,内容冲突的,如有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效力优先,如无公证,或都是公证的,则以后立的为准
追问:

是的,就是内容冲突。后面立的遗嘱“子方”是不之情的,也能生效?

回答:

立遗嘱,无须他人知情!

回复时间: 2014-06-30 11:27
应该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4-06-30 12:37
应该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4-06-30 18:16
如无遗嘱按法定继承办理
公证遗嘱要公证才可变更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北京朝阳区
北京朝阳区
广西来宾
山西太原
广东深圳
广东广州
江苏无锡
浙江杭州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12187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9336
北京 朝阳区
人气:5268
广西 来宾
人气:34282
山西 太原
人气:50325
重庆 江北
人气:39283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29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