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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纠纷

四川-内江 07-02 22:01  悬赏 0  发布者:echo; 给我留言  回答:(4)
你好,我与现任妻子在几年前结婚,但后来发现她其实早与一男子在一起多年,并生有两名小孩。我们也一直没有离婚,最近我户口所在地要被国家征用,按规定我可以分得30平米的房子,我的现任妻子也可以分得30平米,的30平但现在她处于过错方,我可以要求我把她不给她吗?补充一点,我们已经几年没有见过面了,而她跟其他男人同居几年了,如果离婚,它属于过错方,我可以要求不把那30平米给她吗?(我的户口是迁在我前妻的户口上的,是我前妻的户口地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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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7-02 22:13
如果不想给对方,你必须通过诉讼才能解决。
追问:

提起诉讼是离婚诉讼还是?

回答:

就是提起离婚诉讼。

追问:

那我现在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回答:

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回复时间: 2014-07-02 22:29
您好,可以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4-07-02 22:17
可以不给她的
追问:

如果不给的话,那么是不是要先提出法律诉讼,要求先离婚

回复时间: 2014-07-02 23:43
通常是不能,结合具体政策,她有权分得房屋。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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