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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追讨水电天然气债务

新疆-乌鲁木齐 11-18 16:45  悬赏 0  发布者:zhangz…… 给我留言  回答:(0)
2010年8月18日,我与原房主代理人(实际是倒二手房的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并约定在办理完房产过户、款项结清后交房子给钥匙。我曾2次去该社区询问过欠费问题,该社区管理人说费用结到7月份。9月30日(款项结清)次日,代理人来结交钥匙,说有急事匆匆交了8-9月的物业费,交了钥匙及燃气卡便离去。水电费均未结,我当时考虑只有2月的费用没有多少钱就随他去吧。但随后发生了一系列出乎预料事:
1、代理人给燃气卡时,说是燃气公司内部卡,可以免费使用燃气,(燃气使用完后插进卡就会读进200方左右的气量),我给丈夫商量后,决定不占这便宜,赶紧过户不然将来肯定有事,去燃气公司办理过户时查到原房主自2003年就没购过气,却使用了590多方气,多用了300方的气要我补交400多元钱。
2、该小区在11月10日更换磁卡水表,通知我补交485方的水费,即1503.5元。经查他们在7月19号查过水表读数是829方,我9月30日接手房子10月8日出租时查过水表读数是1302方(承租人和原告共同核查),11月10日读数是1314方,承租人这期间用了12方,证明水表没有问题。两个月没有住过人,其差473方这个天文数字是怎么出来的?
3、6-9月电费75元也有我补交。
以上款项与代理人追讨时均遭到拒绝。
我能通过法律途径顺利追讨吗?应该起诉谁?我手里只有原房主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及手机号,且其人是买断工龄之人,没有具体单位。有代理人的手机号。
证据材料有:电费发票,水费收据(社区章),天然气费还未交。还有非法制作的燃气卡(暂且这么说)。如果起诉胜诉,能顺利拿到钱吗?法院会强制执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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