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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经济补偿金

 11-19 13:40  悬赏 0  发布者:ZLSF63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北京 回答:(6)
我与劳务派遣公司从2007年10月至2008年10月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我又在用人单位工作2年且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以行成事实劳动关系,按照劳动法满一年不予劳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但用人单位现在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应怎样补偿我
问题补充:
从2007年至2009年单位一直没有给我上保险直到2010年才给上,请问我可以要求单位给我补交保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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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0年11月19日 13时56分
要公司补偿你三(四)个月的工资,未签订合同期间支付双倍工资。再补偿2007年至2009年的保险费用。
协商不成申请仲裁,提出以上请求。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太棒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1-19 13:43
工作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未签订合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
回复时间: 2010-11-19 15:02
未签订合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
回复时间: 2010-11-19 15:47
双倍工资、补缴保险、经济补偿,你都应该有。
回复时间: 2010-11-19 16:43
可以要求单位给补上社保。
回复时间: 2010-11-19 17:45
可以要求赔偿。如需要建议电话联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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