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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出台新制度,根据销售额,扣减工资的20%

 07-07 15:35  悬赏 10  发布者:tianma……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北京 回答:(11)
公司出台新制度,根据销售额,扣减月工资的20%,此制度未通过员工同意并未签署任何相关文件。请问,这个制度强制执行,是否合法,我们都没有签字,已经开始扣工资,是否有仲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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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赵亮律师
  • 电话:13801393564
  • 276273积分
回复时间:2014年07月07日 15时38分
降薪属于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单位根据合同约定的数额发放,扣除的部分可以要求补发。
工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放, 且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北京市是1600元, 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你可以要求补发。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提成等全部费用。拖欠或扣发工资、改变工资发放形式都是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全额发放,并要求单位支付拖欠工资50%的经济补偿。超过合同约定工资发放日15天以上算拖欠。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单位有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你可以随时离职,不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应当为你办理离职手续, 包括结算工资、开具离职证明、办理户口、社保和档案的迁转等。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如果你有需要可以拨打我的电话,为你进行免费咨询,以便根据本案细节做出更准确的解答。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答案思路很清晰,内容丰富。很实用。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7-07 15:38
您好!这样的制度是不合理的,另外,未经过员工签字也不能生效。而扣工资的行为是不合法的。所以,您具有申请劳动仲裁的权利。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4-07-07 15:39
不合法,有仲裁的权利
回复时间: 2014-07-07 15:40
你好,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4-07-07 15:40
你好,这样的制度是不合理的,未经过员工签字也不能生效,而扣工资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4-07-07 15:41
不合法。搜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4-07-07 15:48
你好,不合法,有仲裁的权利。如有不解,请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4-07-07 15:53
您好,扣减工资没有法律依据,您可以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4-07-07 16:01
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4-07-07 16:08
您好你们没有签字是不生效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回复时间: 2014-07-07 16:12
你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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