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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买卖合同纠纷第三人

广东 07-10 12:05  悬赏 0  发布者:冬天的蛇2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是四川某企业员工,代表公司与广东某公司签购销合同,发生纠纷,四川公司可追加我为第三人吗?
问题补充:
假如出庭,可以要求公司负担差旅费吗?毕竟好几千的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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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7-10 14:02
你好,你是职务行为不承担责任。
追问:

我该如何应诉?

回复时间: 2014-07-10 12:09
答:围绕是职务行为,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7-10 12:15
申请追加第三人是公司的权利,如果是职务行为,法院有可能不会准许。
回复时间: 2014-07-10 12:15
可以,。。。
回复时间: 2014-07-10 12:41
追加是对方的权利,但如果你是履行职务的职务行为,最终无需承担责任。
若对方已经追加,你还是需要积极应诉。
追问:

我该如何应诉?寄劳动合同给法院说明情况吗?

回答:

应当出庭应诉,简单邮寄材料还是存在风险。
可委托律师代为出庭。

回复时间: 2014-07-10 12:54
如果是履行职务的行为,与你无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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