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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经济赔偿金

广东-广州 11-20 20:18  悬赏 10  发布者:lqv1233 回答:(1)
我母亲是我们镇政府所属环卫局的一名清洁工在环卫局工作了至少4年,自2006年以后就没有再签署劳动合同。今年,他们的领导通知,叫她们签另外一家清洁公司,然后再托管那个公司去负责路段的清洁(注意,这个通知仅局限大部分清洁工,另外的几个心腹任然为政府管辖。)现在她们去劳动局求助,镇劳动局方面表示环卫局这种行为并不是解雇,不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这是有点官官相卫了。在这个过程中,她们的领导甚至扬言她们告不了政府。这种性质算不算解雇?解雇与没有签合同这件事的是否相关?没有签合同这件事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如何计算?是选择仲裁还是提起诉讼?那种方式比较好?胜算如何?谢谢!急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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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1-20 23:07
可以去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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