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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存续期

北京-西城区 07-11 21:21  悬赏 10  发布者:178773…… 给我留言  回答:(9)
我女儿患精神病,医疗期满,劳动合同未到期。单位与我女儿解除劳动合同。接到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于2014年5月23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现在就经济补偿,医疗补助,与单位协商不成,现在正在办理劳动仲裁,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解决。2014年5月23日起单位已停发病假工资,和五险一金。
   请问:从5月23日到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签字。这段时间算不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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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7-11 21:31
您好,算
回复时间: 2014-07-11 21:55
你好,算的。
回复时间: 2014-07-11 22:11
你好,根据工作的年限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14-07-11 22:12
您好,算。如有不解,请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4-07-11 22:13
根据工作的年限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14-07-12 07:32
你好,算
回复时间: 2014-07-12 09:18
算的。
回复时间: 2014-07-12 15:42
你好,是的。
回复时间: 2014-07-31 15:05
您好,算的,根据工作的年限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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