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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父亲给商家施工甩下至身故

 07-14 21:47  悬赏 0  发布者:153656…… 给我留言 地区:河北-廊坊 回答:(31)
我父亲,从事水电工工作多年,长期给商家合作安装太阳能(180元一台的这样合作关系),在一次不幸中(给商家施工安装太阳能)摔伤致死亡!这样的事件商家须给我父亲的赔偿金是多少?
家庭介绍:
我父亲47岁(事发当事人)
家庭现有人员
我母亲48岁
我男孩24岁(未婚)
家庭无其他直属关系人员,农村户口。这样一个关系下商家须给我方赔偿多少钱?
问题补充:
我是湖北宜昌的发错归属地了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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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4年07月14日 22时48分
1、个人更倾向于承揽关系,如果你的父亲每月无论安装多少台太阳能,商家都能发固定工资并且缴纳社保,那就是劳动关系。如果每月就安装一台,商家只发给一台的安装费,而没有其他保底工资的话那就是承揽关系。
2、在界定了承揽关系后,如果想要获得赔偿就得证实商家有过错。
3、如何证实商家有过错呢?就是商家作为承揽关系的定做人一方在选任承揽人时有过错。你的父亲属于高空作业,需要持有高空作业操作证,如果没有那就是无证作业,没有资质。以此可以推定商家在选任你的父亲合作时具有过错。我曾经办过类似的案例,最后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你光靠在这里咨询是不行的,你得找个律师帮助你,不过我说的这个思路对你打官司是一个很好的启示,如果当地律师没有谈到这方面的问题,你可以提出我说的高空作业的观点。请采纳!
追问:

方便接电话吗?不方便提供下QQ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7-14 21:59
关键是确定是承揽关系还是劳动关系,若是承揽关系就比较麻烦。若是劳动关系,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这就对您十分有利。应注意搜集证据,和诉讼时效。建议委托单迪律师解决。
追问:

也就是 不是长期给他工作的,今天他卖出去一台太阳能就给他去装一台(太阳能商家开工资的)

回答:

开钱不一定是开工资,比如,接受商家的管理吗,签到吗,有工资表吗,建议您请律师认真分析证据。您说的开工资有可能是个表象。

回复时间: 2014-07-14 21:59
在法律上属于承揽关系,商家不一定赔偿;如果想得到补偿建议面询当地律师分析;这个案子有难度;不要期望在网上能够解决;
追问:

承揽关系,商家不一定赔偿?怎么可能是商家雇佣我父亲去做事的怎么叫做商家不一定赔偿?

回答:

客观的分析,从你的叙述中可以分析出,你父亲与商家属于承揽关系的可能性大;

追问:

就算承揽关系,我父亲也属于商家开工资的。这样一个关系,怎么可能叫做,商家不一定赔偿。这样也属于农民工啊

回答:

关于法律关系,律师不能跟你探讨,你也不懂;你越说越符合承揽关系;我说一堆对你有利的话一点意义都没有,听我的建议:面询当地律师帮你研究解决方案这才是硬道理;可以往雇佣上靠,但你说的不是;

追问:

打扰下接下电话 问点详情 满意后会给最佳答案的好吗?或者提供下QQ

回答:

直接到法院以雇佣关系起诉即可,只是建议委托当地律师协助;

追问:

我知道有些问题还是得问个明白方便直接质询吗

回答:

明天来电咨询;最好找当地律师咨询;

追问:

我咨询过了,但是还是得问点详情。明天打扰下您吧!到时候会给您最佳的!

回复时间: 2014-07-14 23:24
你好!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本律师分析你父亲与商家应当是雇主与雇员的雇佣关系,【"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不能成为劳动关系,因此不能按照工伤死亡来进行赔偿;
    2、雇主与雇员之间如果一方发生事故,应当根据人身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进行赔偿,该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具体赔偿项目得根据是否经过抢救治疗,如果没有经过抢救治疗过程,应当由商家赔偿你家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以及亲属办理丧葬事宜的合理费用。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因此,如果进行抢救了,那么除了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以及亲属办理丧葬事宜的合理费用外,再加上住院治疗费、抢救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
    4、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根据你们湖北省上一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8867元计算二十年,应当为177340元,丧葬费应当为19360元。合计为196700元,再加上其他相应的发生的合理费用,你们合计一下看相应商家赔偿你们多少钱。
    建议与商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商家赔偿,你们可以聘请律师为你们主张权利也可以自己按照法律规定主张权利。
    以上为本律师的分析及建议,如果还有疑问可电话联系或追加提问,如果对你们有所帮助建议采纳为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7-14 23:40
加工承揽,定作方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7-14 23:51
你父亲给商家安装太阳能的行为个人应属于承揽合同关系,他的摔伤在这种关系中是难以往工伤上靠的,如果向人身损害方面靠,就要求对方要对损害结果有过错,所以,假设第二种情况成立,你说的赔偿金多少就要看双方的过错分配了。
回复时间: 2014-07-14 23:52
你好!根据你的咨询解答如下:
    一、如果你父亲与太阳能卖家有劳动合同关系,你可以申请进行工伤认定,按照工亡的标准来计算赔偿金(此标准对你们最有利,赔偿金额也最高,不需要考虑你父亲是否对摔到有过错)。
    二、你父亲与卖家之间属于雇佣关系:你父亲不需要接收卖家的劳动时间,考勤等,属于灵活计价,大概是计件,安装一台算一台的工资,由卖家来承担赔偿责任,需要考虑你父亲是否对摔倒有故意或者是重大过失,需要划分责任比例,需要你们提供的证据资料更多,举证责任更重,赔偿标准更低,参照道路交通人身损害的标准来计算;
    三、你父亲与买家之间属于承揽关系:如果你父亲是在卖家的介绍下,单独与买家谈的安装价格,安装时你父亲自行提供安装的工具等,发生的事故责任,大多是你父亲,除非有证据证明买家存在错误地指使、安排你父亲安装的行为才承担责任;
    四、你父亲与买家之间是雇佣关系:此时需要由买家承担雇主责任,与第二点差不多。
    五、如果是参照交通事故计算,尽量按照城镇标准来计算,只要你提供证据证明在城镇居住满一年以上,同时证明主要收入来源于城镇的,可以按城镇标准计算。金额比农村标准高两倍。
    希望我的答复对你有帮助。
回复时间: 2014-07-15 03:53
您好!
    您父亲与商家存在承揽关系,您可从商家存在过错导致您父亲死亡着手要求赔偿。
    商家的过错在于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导致您父亲的死亡,建议您从侵权入手索赔。
追问:

具体哪方面侵权?

回答:

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回复时间: 2014-07-15 06:14
不属于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商家一般无责,如你父亲没有高空作业资质,商家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按实际损失索赔,具体赔偿范围和标准可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协商不成可委托律师到法院诉讼维权。
回复时间: 2014-07-15 07:03
造成死亡,按照湖北农村年收入标准,确定数额乘以20年,加6个月丧葬费,有被抚养人另再加。
回复时间: 2014-07-15 07:12
这不是工伤,是雇佣人员人身损害,你们协商或起诉。
回复时间: 2014-07-15 07:37
你好,这属于承揽工作中遭受损害,按照人身损害赔偿各项标准索赔,具体数额要看伤残等级。
回复时间: 2014-07-15 08:44
劳务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按责任赔偿。
回复时间: 2014-07-15 09:17
建议委托律师处理;或者委托律师计算赔偿计算书。
回复时间: 2014-07-15 09:42
不知和商家是什么关系,如果是劳动关系,按工伤赔偿,全国统一标准
回复时间: 2014-07-15 09:43
这种容易认定为承揽关系 自己的工具 还需要一定的技术才能安装
回复时间: 2014-07-15 09:45
1、要看你父亲与决家之间是加工雇佣合同还是承揽合同;
2、如果是雇佣合同,则商家要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是加工承揽关系,要看你父亲是否有资质,如果你父亲没有资质,则商家要在选任的过错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4、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以上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5、各地的赔偿标准都不一样,建议你在当地委托律师代理并计算相关的赔偿金额
回复时间: 2014-07-15 10:11
1、 如果你父亲和商家有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关系;2、没有劳动合同只固定在这一个商家负责安装热水器,按件领取工资,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受伤属于工伤,交保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没有交保按照保险赔偿;3、如果你父亲不定期不定时不定量的在不同的商家之间从事水电器的按装工作,属于加工承揽关系,受伤自己承担责任,商家是受益人可以适当的补偿;
回复时间: 2014-07-15 10:12
属于承揽关系的可能性比较大,只有从商家选任承揽人时有过错角度出发,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来诉讼,获得部分赔偿的可能性大
回复时间: 2014-07-15 10:17
我认为:关键看是承揽关系还是雇佣关系,承揽关系的特点为:承揽人应以自己的风险独立完成工作,对工作成果的完成负全部责任。 如果不是承揽关系的话,你父亲的赔偿就比较好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第1款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7-15 10:35
您好,据您所述,分析如下,仅供参考。
    首先要先确定你父亲与商家的关系,是承揽合同关系还是普通的劳务合同关系还是劳动关系。
    1.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承揽人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等完成承揽的工作的。在承揽合同中,除非定作人有定作、指示和选任上的过失,否则不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承揽人在履行合约的过程中所遭受的损害属于合理风险之内,所谓合理风险是指合约履行过程中所应有的风险,可为当事人所预见。承认人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有能力预见和判断在履约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因此,如果您父亲与卖家存在承揽关系,若商家不存在指示选任的错误,则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2.劳务关系
   劳务合同关系是单纯以提供劳务为主的合同关系,依据《侵权责任法》第35条: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也就是说,接受劳务的一方对损害发生有过错的,承担过错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没有过错的,不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
   因此,若是您父亲与商家存在雇佣关系,作为接受劳务的一方即商家,若存在过错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3.劳动合同关系
   如果是存在劳动关系,您父亲的行为可能是工伤,此时需进行工亡申请,享受工亡职工待遇。但是对于劳动关系的认定,一看有无劳动合同。若没有,可需要通过工资发放、工作证、社保缴费记录等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工亡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人身损害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据您所述,您父亲与商家存在合作关系,那么是否有类似于合作关系的书面文件,若有,则根据该合作文件进行认定。
   若没有,对于您父亲与商家的关系需从上述所说的承揽关系、劳务关系、劳动关系进行认定。对于不同的关系,商家承担的责任大小及赔偿均有所不同。建议您携带相关资料面谈律师,以更好的维护您的权益。
回复时间: 2014-07-15 10:46
老乡您好,这种情况在实务中有争议,您应当尽量说明您父亲和商家是雇佣合同关系,千万不要说成是承揽合同关系,这样就可以获得赔偿,以下雇佣合同关系和承揽合同关系的区别要点,供您参考:

加工承揽合同,按照合同法第251条的规定,“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承揽合同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其标的是按照定做人的要求完成工作成果,定做人就完成的工作成果而支付报酬;2)标的物具有特定的性质,以满足定作人的特殊需要;3)承揽人工作具有独立性。承揽人应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不受定作人的指挥管理,同时承揽事项的完成具有一定的人身依附性,故不得随意交由他人进行。4)承揽人自担风险。承揽人应以自己的风险独立完成工作,对工作成果的完成负全部责任。
所谓雇佣合同(劳务合同),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劳务合同(雇佣合同)具有以下两个显著特征:1)雇佣关系是提供劳务的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劳动为标的,雇主为其提供的劳务支付报酬,至于工作成果则不是合同的标的;2)雇员的工作不具有独立性。他一般以雇主的设备、技术为依托而工作,受雇主的指挥管理;3)雇佣关系中所从事的事项范围比较广,包括生产经营活动及其他各项劳务活动,活动技术含量比较低,受雇用人付出的主要是劳动力,其报酬成分也单一,仅仅包括劳动力的价值;4)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的风险由雇主承担。
 通过对两者概念的分析,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主要表现为:(1)雇佣合同是以直接提供劳务为目的,承揽合同则是以完成工作成果为目的,提供劳务仅是完成工作成果的手段。(2)承揽合同履行中所生风险由完成工作成果的承揽人承担,而雇佣合同履行中所生风险由接受劳务的雇佣人承担。(3)承揽合同的当事人之间不存在支配与服从的关系,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独立性,雇佣合同的受雇人在一定程度上要受雇佣人的支配,在完成工作中要听从雇佣人的安排、指挥。
在实践中为了准确区分二者,当事人双方就承揽与雇佣发生争议时,可以综合分析下列因素,结合案件具体情况予以认定:(1)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控制、支配和从属关系;(2)是否由一方指定工作场所、提供劳动工具或设备,限定工作时间;(3)是定期给付劳动报酬还是一次性结算劳动报酬;(4)是继续性提供劳务,还是一次性提供工作成果;(5)当事人一方所提供的劳动是其独立的业务或者经营活动,还是构成合同相对方的业务或者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如当事人之间存在控制、支配、和从属关系,由一方指定工作场所、提供劳动工具或设备,限定工作时间、定期给付劳动报酬,所提供的劳务是接受劳务一方生产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的,可以认定为雇佣。反之,则应当认定为承揽。
  劳务合同(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的最大区别就在风险承担上。在诉讼中,受害方只有主张劳务合同成立才有利于充分维护其合法权益。
  1、合同形式的选择 承揽合同是诺成、不要式合同,当事人可任意选择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其他形式。
  因为书面式合同形式有较强的证据力,在发生纠纷时,便于取证;而口头合同的证据力较差,在发生纠纷时不易证明合同的存在及相关内容,双方一旦发生纠纷,难以得到确切的证据,常常因无据可查而不易分清责任。因此,当事人应尽量采取书面形式。书面形式虽然比较复杂,但通过书面文字可以使双方权利、义务更加明确、详尽、具体、肯定地表示出来,这不仅仅大大加强了签约双方的责任心,敦促各方恪守合同同,而且一旦发生纠纷,书面承揽合同也以成为可信的书证,成为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正确裁决案件的重要根据,因此,当事人应尽量采取书面形式签订合同,虽说书面形式有可能会减少缔约的机会,但与可能引发违约而造成了损失,甚至不得不提起诉讼的后果相比,仍然是微不足道的。当然,对那些能够即时清结的承揽合同,比如少量的复印、修理、快速扩充等,自无订立书面合同的必要。
  2、报酬条款的订立报酬条款是承揽合同非常重要的条款,报酬支付的方式、时间对合同各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影响甚巨。 对定作人而言,付款时间越晚越符合其利益,他可以借此约束箝制承揽人,进而保证工作成果的质量,甚至要求获得后续服务。
  相对而言,承揽人却希望尽早获取报酬,最好的支付方式是在合同订立后即付款,至少也要分阶段或分期付款,这样不至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陷于非常被动的境况。因此,在签订承揽合同时,无论定作人还是承揽人,都十分关注报酬条款的签订,当然,报酬条款的最终确定不仅仅取决于各方的谈判能力,更取决于双方的实力对比及市场因素,在当今的市场经济中,相对而言,定作人的优势是较为明显的。


关于具体的赔偿金额,您父亲的所有继承人可以主张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丧葬费、交通费、处理事故的误工费等

其中: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根据湖北省上一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8867元计算二十年,应当为177340元,根据湖北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906元计算二十年,则为441812元。
请注意,请注意,虽然您父亲是农村户口,但只要能证明其事发前已经在城镇居住、工作一年以上,则死亡赔偿金应当按照城镇标准计算。

丧葬费应当为19360元。

误工费一般按照三人,可计算到火化之日;

交通费凭票主张。

精神损害抚慰金可试着要求5-10万元,但因为是合同关系,合同关系不赔精神损害抚慰金,打官司的话获赔的可能性相对不大。


若还有疑问,可再补充提出,我一定帮您解答清楚。
回复时间: 2014-07-15 10:58
根据你的描述并结合法律规定,此种情形属于承揽关系,需要证实商家有过错。首先商家作为承揽关系的定做人一方在选任承揽人时有过错。你的父亲属于高空作业,需要持有高空作业操作证,如果没有那就是无证作业,没有资质。以此可以推定商家在选任你的父亲合作时具有过错。原则上说双方都是有过错的。
回复时间: 2014-07-15 11:33
你好,我认为不管是雇佣关系,还是承揽关系,甚至是劳动关系,你父亲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很可能会涉及高空作业,需要相应的资质和安全措施,对此要看伤情发生的具体情况,如果属于安全事故,我认为商家肯定有责任,有过错,但不是百分之百的。你父亲是农村户口,但是长期(连续居住满一年)居住在城镇,收入来源于城镇务工,那么可以按照湖北的城镇标准进行相应的赔偿。满意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4-07-15 11:36
你好!你父亲的情况应当先确定与商家是劳动关系、劳务关系、雇佣关系还是承揽关系,这四种法律关系的构成要件以及承担责任的方式都有所不同,建议你委托律师处理。
回复时间: 2014-07-15 11:40
如果有单位,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单位需要赔偿。。。
回复时间: 2014-07-15 14:26
建议及时收集证据后,依法诉讼,原则上自身有责任,另雇佣的单位或个人亦有责任,建议委托律师协调,如果不成,可以诉讼,
回复时间: 2014-07-15 15:34
承揽关系,不是按照工伤赔偿,所以赔不了工伤那么多。
你父亲只是雇员把,“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建议与商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商家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造成死亡,按照湖北农村年收入标准,确定数额乘以20年,加6个月丧葬费。
回复时间: 2014-07-15 16:21
建议以公平责任为原则来追究其它方的责任,如商家和住户。
回复时间: 2014-07-15 21:34
死亡赔偿金一项就有四十多万。关键要看受害人与商家的关系,另外你父亲是否受雇与公司?如果认定为承揽合同关系,则对索赔不利。如果是劳务关系,无其他意外也可以获得赔偿。目前,要收集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查看受害人的工作环境等,将证据固定。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回复时间: 2014-07-16 15:40
承揽合同关系,商家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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