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交通事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王可红  高宏图  李仁红  刘同发  
该问题已关闭

因道路未设置交通设施导致道路交通事故,可否要求建设单位、施工

广西-梧州 07-16 11:24  悬赏 0  发布者:短信用户 给我留言  回答:(3)
因道路未设置交通设施导致道路交通事故,可否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承担民事责任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7-16 11:29
这是可按照过错要求赔偿的
回复时间: 2014-07-16 11:25
可以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4-07-16 15:36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的规定:道路施工者和管理者在施工过程中未设置安全提示的,导致交通事故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嘉兴
上海静安区
河北保定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广东深圳
福建厦门
江苏无锡
河北保定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嘉兴
人气:3165
上海 静安区
人气:78076
河北 保定
人气:173651
河北 保定
人气:291527
浙江 杭州
人气:454656
广东 深圳
人气:14539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7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