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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纠纷

山东-临沂 11-22 17:17  悬赏 10  发布者:受害者100…… 给我留言  回答:(3)
离婚时男方忽然提出房子是他问他父亲借的23万,并且说有借条,实际是他父亲当时直接给支付的,实际没有借条,借条是他们伪造的,如果我坚决不承认有借条一说,但是我怎么证明呢?法院会相信他的借条吗?会成为共同债务吗?
问题补充:
房子是在拿结婚证之后才买的,而且产权证上是女方的名字,因为是女方单位的福利房子。第一次开庭时,是调解,但是当时南方没有拿出借条给我们看,只是说他有借条有证据而已,没有当面给我们看。没有给我们鉴定的借条能作为证据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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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1-22 17:24
首先要看房子购买的日期,第二要看借条形成的日期以及内容。相信男方制作借条已经请教了专业法律人员。既然如此建议你电话咨询。
回复时间: 2010-11-22 18:01
只有经过当庭质证的证据才能做为证据使用,如第二开庭,对方真拿出这样一份证据的,你可以申请作司法鉴定
回复时间: 2010-11-22 21:06
可以申请对借条进行鉴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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