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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怎么办?

 03-16 20:00  悬赏 10  发布者:徐德财 给我留言 地区:浙江-杭州 回答:(1)
我们是杭州市郊一个县城.今年6月份朋友问我借钱.他用房地产三证作抵押.并附带承诺书.借条.然后我们去便民服务中心办理抵押登记.工作人员:因我们县没有开展个人财产抵押登记这项业务.就银行.典铛行可办.之后朋友失踪.他骗取了很多人的钱.公安部又在通缉他.现在的问题在于怎么办?法院初步认为我有房产证但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法院清楚我们县是不能办理个人财产抵押登记这项业务的.但是.也出于无奈)和其他人借条一样.平分债务人财产.但我认为不一样.这是政府行为.作为一个普通老百姓是无能为力.我去便民服务中心问工作人员不能办抵押登记手续证明.工作人员:没有开展个人财产抵押登记这项业务那来的证明!问题在于法官依法办事.政府没有依法行政.遭殃的是老百姓.为此我请求指点我该怎么办?
问题补充:
如果有问题可联系我13989878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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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9年03月19日 08时02分
现在这样各个部门脱节的现象是很严重的,你试试看上诉便民服务中心和典当行吧,让典当行没收他抵押的房产来抵债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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