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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天因工作和同事发生争执,第二天早上刚到单位就被砍伤,请问是工伤吗?

 07-29 13:56  悬赏 20  发布者:khnzxa…… 给我留言 地区:陕西-宝鸡 回答:(6)
单位派同事开货车送货,让几个人跟去帮忙,因人多坐不下,我就坐卧铺,同事让我脱鞋,我说鞋脱了太臭了没有脱就发生了口角,最后下车还要打我,被别的同事拉开,晚上打电话约我出去,我没敢出去,第二天早上8点上班打卡后,在单位门口买早餐返回途中,被同事用刀砍伤,我当时就报了警,后来才知道砍我的同事刚从监狱出来,家里只有他光棍一个,我胳膊骨折要了一万多,还要做二次手术,到现在不能工作,请问单位有没有责任?能不能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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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7月29日 16时32分
单位没有责任,不能算工伤。
我的补充: 2014-07-29 16:34
当然你可以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追问:

请问为什么不能算工伤?我在别的网上也看到有人说算工伤,有人说不算,我有迷惑

回答:

是不是工伤不是谁说了算,需要经劳动部门进行认定。你不信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你的回答,谢谢所有回答我的律师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7-29 14:00
答:是工伤。
追问:

我现在要怎么做?

回答:

答:单位申报,或者本人申报。

追问:

单位4月21日出事后就不管了,说是个人纠纷,和单位没关系,我找劳动局,他们说要派出所出判定,派出所说他们没有权力判定?

回答:

答:因工作的原因导致的,是工伤。

回复时间: 2014-07-29 14:11
这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
回复时间: 2014-07-29 14:31
您好,一般是在所在地的劳动局工伤科做工伤鉴定,被认定为工伤后及时向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津贴、伤残补助金等,停薪留职期内照常发工资;其次,你可以向砍伤你的人要求人身损害赔偿,这个最好做下伤残鉴定,这样也会有一个大概的赔偿范围,如果你的伤构成轻伤,则出了要求赔偿还可以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希望能帮助到您。
回复时间: 2014-07-29 15:44
1、可能涉及故意伤害,报警处理。
2、民事赔偿方面,可以走工伤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回复时间: 2014-07-30 15:39
这个没办法认定为工伤,因为不是因为工作原因、也未在工作时间,而且此事有直接的侵害行为人,报警处理并做伤情鉴定,如果够轻伤以上那就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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