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保险理赔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吴健弘  朱学田  陈利厚  蒙彦军  
该问题已关闭

公司把那几年未缴纳的保险钱给补偿了,那我可以自己将那几年的保险再补交上么?和我现在的保险缴纳时间并起

北京-海淀区 08-03 22:25  悬赏 0  发布者:牛仔很忙12…… 给我留言  回答:(9)
我从1999年入厂,公司未按劳动法及时缴纳养老保险,直到2008年才开始缴纳保险,去年我离职时公司把那几年未缴纳的保险钱给补偿了一部分,那我现在可以自己将那几年的保险再补交上么?和我2008年的保险缴纳时间并起来可以么?我已在北京工作满十五年,可以享受北京养老保险么?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8-04 09:24
我建议您咨询一下当地的社保部门!
回复时间: 2014-08-03 22:38
你好,建议你详细咨询下社保部门。
回复时间: 2014-08-03 23:07
咨询一下社保中心比较好
回复时间: 2014-08-04 07:10
咨询社保部门
回复时间: 2014-08-04 08:04
你好,需要到社保中心咨询一下。
回复时间: 2014-08-04 09:52
建议咨询社保部门。
回复时间: 2014-08-04 10:47
你好,请咨询当地的社保局。
回复时间: 2014-08-04 12:59
保险应当以实际收入为基准缴纳.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入职日开始为员工缴纳全部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不缴纳保险或不足额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 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单位没有缴纳保险未超过1年的,那么员工可以要求补缴;未缴纳保险超过1年的社保局就无法办理补缴了,员工只能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经济补偿。
如果是单纯的保险纠纷劳动仲裁不受理,员工只能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回复时间: 2014-08-04 16:07
你好,需要你咨询社保局。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北京朝阳区
四川成都
浙江杭州
山东东营
福建厦门
福建莆田
江苏无锡
宁夏银川
最新回复律师
安徽 合肥
人气:283293
湖南 长沙
人气:545710
广东 广州
人气:3931512
北京 朝阳区
人气:5744
四川 成都
人气:208473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6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