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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纠纷

辽宁-大连 08-07 21:09  悬赏 0  发布者:158981…… 给我留言  回答:(1)
7月物业收取了200的蓝牙卡费用,8月去取的时候问我们有没有交车位费,我们车位费是到今年是到十一到期,因为这是个新物业让我拿着发票在交到今年十二月才可以给卡,后来和物业经理争执了一番,非的要知道我们的停车位置,说我们的停车位是私自盖建的,不允许停在那,我们去年十一搬进来,是之前物业同意我们建的车位,现在又以车位为理由,不给我们蓝牙卡,这种情况怎么办,有没有相关条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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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8-08 08:17
小区内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的,个人不得占用,如果统一管理,谁都没有优先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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