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李仁红  陆腾达  陈皓元  
该问题已关闭

关于房屋公证问题

上海 11-30 23:16  悬赏 0  发布者:ZKQ4094 回答:(5)
上海一套住房,里面有我本人 妻子 岳母的名字。 目前还在还贷(岳母出的首付,我和妻子还贷款)现在我妻子想把她的那份名额公证给我。办理手续的时候需要三人都到场吗?还是只要我和我妻子到场公证就可以了?急 希望律师可以给我解答! 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1-30 23:32
只要你妻子和你到场即可。 
回复时间: 2010-12-01 16:51
你妻子有权处分自己的份额,无需征得他人的同意,你们两个自己去公证就可以了。
回复时间: 2010-12-01 18:33
你妻子和你两人到场即可.
回复时间: 2010-12-01 22:41
你和你妻子到就可以了。
回复时间: 2010-12-03 16:00
你妻子处理她自己的份额不需要第三人到场,你们两个人到场就可以了,但如果想要变更产证,就必须三人全部到场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安徽合肥
河北保定
江苏苏州
北京朝阳区
广东深圳
福建福州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3505
福建 厦门
人气:124453
重庆 江北
人气:392978
湖南 长沙
人气:546251
湖北 襄阳
人气:439144
山东 菏泽
人气:21920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1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