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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交通事故赔偿

 09-05 13:23  悬赏 0  发布者:502318…… 给我留言 地区:四川-乐山 回答:(8)
我方是交通事故肇事方,当时有去医院检查,对方要求做CI,我们也同意做了,结果出来后医生说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只是皮外伤,对方要求我方赔偿,最后经双方协商,我方处医药费外赔偿一千元,并有写协议书,但是在差不多一周后对方又给我们电话说,要求再去复查,请问我还需要对他负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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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四川-成都]
  • 沈辉律师
  • 电话:13438213501
  • 102473积分
回复时间:2014年09月05日 14时11分
你好,拒绝对方不合理的费用,可以让对方起诉解决赔偿问题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9-05 13:35
这是要按照过错承担的
回复时间: 2014-09-05 13:36
你好!对于交通事故可直接按照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9-05 13:44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
回复时间: 2014-09-05 14:22
您好,既然双方已经协商解决,并签订协议,那么原则上应该没有权利义务了。
回复时间: 2014-09-05 14:45
您好,既然已经协议解决,可以拒绝承担。
回复时间: 2014-09-05 14:59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如果因本次交通事故造成其他伤害,应当进行赔偿。
回复时间: 2014-09-05 15:37
可协商或让对方起诉。
评论者:502318619 给我留言
时间:2014-09-05 16:12
简洁明了的话语让我瞬间明白了许多,也没有那么的担心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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