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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房室内冷水管因管子质量问题漏水,谁担负损失?

黑龙江-牡丹江 09-13 17:03  悬赏 0  发布者:付雪飞 给我留言  回答:(1)
本人2010年5月入住一栋一楼,只在卫生间接用热水器并将热水管一直接到厨房洗菜池的阀门上。第二难地板莫名起了包,今年地板就已经全部是泡了,找物业看过,说不是他们的事儿,他们不能给揭开看。于是,我们自己将地板全部起开,结果水珠子都摸见了,水泥地全部是湿湿的。经过40天才算晾干。结果昨天又新湿了半截。我又找物业,物业看了水表说,不放水,表在走,说明水管子渗水。然后就走了,物业主管说,他们不负责这室内水管子的事儿。没办法,我找了个工匠,商量好价钱抛开了地面,结果发现就在门口的冷水管子刺刺穿水,水管地下有一处透亮的,由内向外的气泡状,薄薄的,裂开蚂蚱口两处,这质量,能不坏吗?。我又去找物业,物业说不管,应该找开发商,我就去找开发商,他说维修期过了,该问问物业。我又回到物业,人家还是那句话。请问,这个责任真的该我自己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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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9-13 18:09
您好!可将开发商物业共同起诉,要求赔偿
追问:

依据是什么呢?

回答:

如购买的商品房出现质量问题在质保期内(从进户期计算一般不少于5年)由物业通知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如超过质保期的一般小修由物业负责。像公共设施、公共部分的大修、中修、改造等需专项维修基金列支。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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