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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劳动法中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合同

山东-济南 09-16 16:24  悬赏 25  发布者:406355…… 给我留言  回答:(2)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六条规定的是“协商解除”。这里则要区别是谁提出的:若是劳动者提出则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提出则应当支付。

以上条款适用于:我是用人单位,员工合同是2014年1月到期,他个人不再续签合同,而是到同行业其他公司做到现在。他现在又要求我公司对他的经济补偿。我们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么?
期昐您的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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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9-16 21:45
你好,你方是否书面或者用其他方式通知他续签劳动合同?
回复时间: 2014-09-16 16:42
如果是其提出,则单位无需承担经济补偿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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