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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与开发商2007年签的国土出让合同还有效吗

黑龙江-七台河 09-25 14:00  悬赏 0  发布者:295230…… 给我留言  回答:(4)
2007年国土局与开发商签的国土出让合同07年-09年末开发完成6万平米土地的住宅楼共28栋,07-08年只建2栋,09-10年停工没建,国土局也没治约开发商,2011年-2013年又建了12栋,今年又无期限停工不建,闲下土地和未动迁户占60%这样我们未动迁居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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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9-25 15:45
您好!
涉及到土地征收的话,需要经过省级以上部门批准.
土地征收补偿,应当由当地的征收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土地征收补偿一般包括:地上附着物补偿以及土地补偿。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由于拆迁存在巨大利益,因此各级政府层层截留,建议主动采取措施,斗争才能获得更多的补偿。
 根据我们专业拆迁征收律师多年的经验,一般主动斗争会比没斗争获得补偿更多,甚至翻番。
 详情可来电来访。
回复时间: 2014-09-25 14:18
您好!咨询拆迁办
回复时间: 2014-09-25 16:41
你好!
可按照合同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4-09-25 16:42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 (2)周转补偿费 (3)奖励性补偿费,不同的房屋性质会获得不同数额的补偿,如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处理。可以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新闻媒体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拆迁中存在巨大利益的,建议主动采取措施积极争取,以获得更多的补偿。根据我们专业律师的代理经验,主动出击会获得更多补偿,甚至翻倍,详情可来电来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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