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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房屋过户问题

山东-潍坊 12-08 17:46  悬赏 15  发布者:TaG3400 回答:(4)
父亲已经去世,母亲也早已经去世,房产一处,房产证为父亲的名字,有姐妹,尚在,有一大哥,先于父亲去世,大哥有一女,现无遗嘱,父亲生前我尽主要抚养义务,有如下疑问:1.我能否直接去进行房产过户?2.如果不能,其他继承人放弃权利的话,需要什么文件,是否必需公证放弃继承权,其他继承人个人书写一个放弃继承声明可不可以?如果可以,是否带这些声明就可以去办理过户?3.如果其他继承人不放弃继承,我一般能分得房屋的多少比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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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2-08 19:52
建议带材料面谈,详情可电话联系或面谈。
回复时间: 2010-12-09 08:16
建议带材料面谈,详情可以致电或面谈。
回复时间: 2010-12-09 10:05
可以直接过户,放弃继承权不需要进行公证,其他继承人书面写一个声明是可以的。不放弃继承的话,几个子女和你大哥女儿平均分配。建议详情面谈。
回复时间: 2010-12-09 15:03
1、你不能直接到房产局去过户,必须经过其他继承人的同意。需要其他继承人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再到房产局去办理过户。如果不同意的话,你的姐妹、你和你哥哥的女儿平分。详情可以电话联系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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