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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提供假证买方如何确保权益

山东-枣庄 10-08 17:57  悬赏 0  发布者:qingti…… 给我留言  回答:(1)
2003年07月在城郊购买了一处集体土地使用的房屋。有购房合同,合同上注明了该房屋无房产证,有土地使用证,卖方负责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并协助买方办理房产证。待土地使用证更名后交与买方,买方将余款付清。2003年10月卖方拿一有买方姓名的集体土地使用证交与买方,买方付清余款。(注:1、因合同中写了由卖方负责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更名,所以办证过程中买卖双方并未同时出现,也未去公证;2、买房时,买方户口非本集体内,买房后到2011年买方用变更过的土地使用证将户口迁至本集体内。)
因城市规划,房价上涨,加上其他矛盾。几次争执后,卖方说,当时给办理的土地使用证是假的(暂时还未去相关部门确认)。
咨询:如果证是假的,买方能否保住该房屋?如何操作?
问题补充:
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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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0-09 06:11
你好,只要是他的房子,不管有证、无证,一般有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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