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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辞职纠纷

 10-12 22:07  悬赏 5  发布者:君兮君矣 给我留言 地区:河北-河北 回答:(1)
本人是教师,因为工作累,工资低,还压工资25天,就休1天,想辞职,但是单位在扣押着证件,不让辞职,说是学生接受不了换老师吗,还让赔偿好多损失和全额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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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10月12日 22时27分
您好!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因此,您的情况处于拖欠工资的情形,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对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金,要看您与用人单位所签订的合同中有没有约定,如果约定了违约金,则需要向单位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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