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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车丢失

河南-漯河 10-13 11:00  悬赏 0  发布者:lqsjxy 给我留言  回答:(2)
您好:我是一名教师,住在学校教职工集资楼房,教职工楼房在学校校园,电车放在学校储物室,学校大门有监控和门卫看守。电车在凌晨2点被小偷偷走,学校的门晚上直到天亮都没锁并且开着。跟门卫交涉他们说他们没责任,他们只负责学校的财产安全,不负责个人的财产,电车丢失与他们无关,学校大门晚上不关门不上锁,给小偷可乘之机,难道一点责任都没有吗?保安公司和学校签订合同写明负责学校门卫的保安工作,24小时执勤包括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跟学校交涉学校说他们也没责任,没向学校交保管费。请问保安公司和学校有责任吗?
问题补充:
学校说他没指定让放储物室,又没给学校交保管费,学校没责任。谢谢您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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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0-13 11:03
这是可以要求学校负责的
回复时间: 2014-10-14 11:28
如果没有专门的停车棚或者交有管理费的 学校是没有责任的
在民事赔偿上 要求保安赔偿也没有法律上的依据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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