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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仲裁法解释》第十九条?
江苏-南京 03-30 21:27 悬赏 30 发布者:心中的乐土 给我留言 回答:(3) 请问:若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超裁部分,但超裁部分与其他裁决事项不可分的,人民法院该如何处理该申请?基于何理由?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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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承德]
- 孙新律师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 2009-03-30 18:07
待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 2009-03-30 21:4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仲裁法若干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的非常清楚,对于裁决事项超出仲裁协议范围的,经法院查实,可以撤销超裁部分。如果超裁部分与裁决其他事项不可分的,撤销裁决。由于超裁部分与其他事项不可分,因此不能仅撤销超裁部分,而应全部撤销。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 1195204积分

回复时间: 2009-03-30 22:51
应当撤销仲裁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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