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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交通事故法院责任书划分不公平问题

湖南-岳阳 10-20 22:22  悬赏 20  发布者:mayzen…… 给我留言  回答:(2)
2014年10月4日,姐夫和他战友晚上11点左右过马路时,先后被2辆私家车撞倒,其中其战友当场死亡,姐夫现在一直住医院里,多处骨头断裂,内脏出血,等待着钱做手术,2私家车车主已被交警队拘留48小时后返回家中,先后支付7万元医疗手术费后就不愿再出钱,因为对行人,第一辆车,第二辆车的责任问题存在异议,10.15号检察院的责任书出具的责任书如下:行人20%(原因,没走在斑马线上);第一辆车:30%,第二辆车;50%。先姐夫家属对此责任划分存在异议,请问有无请律师上诉的必要,如果上诉,律师费是怎样收费,上诉费怎样计算,还有无其他费用?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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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0-20 22:54
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是检察院出具的是交警部门出具的,对该认定书不服的,可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交通事故认定书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属于证据,作为证据,当事人可以就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真实性、可靠性和科学性提出质疑,法院应依证据规则审查其效力性及证明力,若有其他证据证明其存在错误,法院不应采信该证据,而应以自己审理认定的事实作为定案根据。
委托律师可以更好的维权。
回复时间: 2014-10-21 17:44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不可诉,如对责任划分不服,可以在收到责任认定书后三日内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建议委托律师处理更专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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