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朱建宇  魏伟  毕丽荣  刘哲  
已解决问题

买房问题

 10-28 17:21  悬赏 0  发布者:151995…… 给我留言 地区:新疆-新疆 回答:(2)
律师您好!我预购买位于乡政府大门口一小二楼门面房,此房地皮是乡政府的,因欠私人工钱由这块地皮顶账,但是这块地皮是办公用地办不了土地使用证,乡政府书记说不办土地使用证,由乡政府出具证明,证明这块地皮是我买的,土地使用权归我。我想问的是这个证明有法律效力吗?以后如果有纠纷这证明能作为这块地皮属于我的证据吗?殷切盼望回复,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10月28日 18时56分
没有法律效力。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非常感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0-28 18:03
程序不合法,原则应办理土地证过户手续
评论者:15199533245 给我留言
时间:2014-10-29 11:33
非常感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山东聊城
福建福州
湖南长沙
江苏无锡
四川成都
广东深圳
北京朝阳区
福建厦门
北京西城区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6426
山东 聊城
人气:200269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371
陕西 西安
人气:583385
安徽 合肥
人气:28311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6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