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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

 11-03 21:07  悬赏 25  发布者:xxfd16……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南京 回答:(3)
我们和A劳务公司签订2年劳务合同后派遣到B单位工作现在合同未到期,现在据说A劳务公司重新注册了一个非劳务派遣性质的C公司,然后A\B\C三家单位要求我们把劳务关系转到C公司签合同制员工,协议中只是提到转移后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保持不变原在A公司的工作年限连续计算,我们想问下这样是否合法,如果合同期没满,A、B公司强制转劳务关系到C公司,让我们签劳务关系转移协议书我们该怎么维权和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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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11月03日 21时23分
劳务派遣是禁止向自己成立的公司派遣的,可以劳动监察也可以劳动仲裁
追问:

您好!您的意思是如果新成立的公司和原劳务派遣公司是母子公司关系是不可以的是吧,但是现在他们是要求我们和新成立的C公司签合同制,然后解除和原A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和原A派遣到B公司的劳务派遣关系,如果我们不签劳务转移协议,在劳务合同未满期间该怎么维权和要补偿!谢谢

回答:

到期未续签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追问:

关键是现在未到期,很多人都才签的,如果不签劳务转移该如何操作这样的事情!

回答:

可以明确告知,转移协议属于无效协议,要求单位另行安排用工单位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如果按您的方法后续问题可以按新劳动法进行操作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1-03 21:09
提供相关的协议。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4-11-03 21:19
工伤,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劳动能力鉴定,赔偿根据 鉴定结果计算,最后提起劳动仲裁索赔
2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
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4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5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所在省份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情况确定
因工受伤待遇:属于工伤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7级26个月,8级20个月,9级14个月,10级8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7级10个月,8级8个月,9级6个月,10级4个月。
我的补充: 2014-11-03 21:20
点错了,抱歉。你的问题最好到劳动监察部门去申请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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