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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

福建-三明 12-15 20:03  悬赏 0  发布者:吴立珠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是2010年5月份转的美容院,转让给我的人是房东和她的另一个合伙人,转让金额是2万5千元,经营了16天水管爆炸赔了3万元,当时协商好了分月付,到12月刚好满3万元了,当时我和她签了赔偿合同,请问我交清赔偿款时我要把合同拿回来吗?我们这栋房子是3层楼的,整栋是房东承包来在转租给我们的,一楼是房东开的内衣店,2楼是我开的美容院,3楼是做减肥的,现在房东想把3楼的赶走,叫 我搬到3楼去做,2楼她自己要做内衣店,我们的合同是签到2013年12月30日的 ,我不想搬到3楼去那要投资一些资金,在2楼才做了7个月,总投资投了十几万,还没回本,如果房东坚持要我搬我应该怎么办,有什么法律可以保护自己,可以向房东要求赔偿吗?请给我 点专业意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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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2-16 09:43
最好带上材料当面找律师为宜。
回复时间: 2010-12-16 09:58
1、付清赔偿款后合同已经履行完毕,要求对方出具收据。合同可拿可不拿。
2、房东若要求你搬,则需要支付你的损失。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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