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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一方还能主张另一方的房屋吗

重庆-铜梁 11-07 09:48  悬赏 0  发布者:leju 给我留言  回答:(8)
⺁你好,情况是这样的.我们夫妻于2001年结婚,2003年生有一女,户口落在男方家.2007年由男方父母分户分家分得农村房屋三间,在结婚后女方一直未办户口迁移至男方家,2013年在听说男方这要移民安置和经过男方及其父母的劝说下迁来男方落户,2014年8月双方感情破裂离婚,当时女方无异议.1现女方提出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分割是否合理?2女方提出隐瞒夫妻共同财产是否成立(结婚后男方基本在外打工.收入交给女方,而且常年回家都在女方,女儿也一直在女方生活,只有过年.节少数时候回家看望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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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11-07 09:53
婚后过户在男方名下的,女方有权分,但明确指定赠与男方个人单独所有的除外
追问:

明确指定指哪方面证据,赠予人本人证言是否可采用

回复时间: 2014-11-07 09:58
对于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是否隐瞒财产需要举证。
回复时间: 2014-11-07 10:15
可也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回复时间: 2014-11-07 10:20
关于离婚后,请求分割尚未处分的夫妻共有财产的法律规定如下:
婚姻法解释三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你可以主张分割另一方的房屋。
如果需要,可以进一步电话咨询。
追问:

另一方房屋未在女方名下,在其父母名下.如何要求名称?如何举证

回答:

如果是在其父母名下,有两种情况,房子是父母的,或者房子是女方的。你要有证据证明是夫妻财产而登记在女方父母名下,这个举证起来存在一定难度。
如果你没有充分的证据,若要分割,比较困难了。

回复时间: 2014-11-07 10:40
属于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回复时间: 2014-11-07 10:52
你好,父母明确赠与子女一方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4-11-07 13:24
父母分家分的房产,属于赠与,如无证据证明是仅赠与男方,则应该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回复时间: 2014-11-07 14:24
属于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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