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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物业告侵权

陕西-西安 11-16 18:09  悬赏 0  发布者:carrie…… 给我留言  回答:(3)
本人为小区业委会发起人,在成立过程中因太困难,故在网上论坛发帖成立过程之事儿,里面顺带提及了三句话有关物业的事宜,均为在成立过程中的发生的事情,为此物业将我告上法院,以侵害其名誉权为由。原帖内容三点:
1、“眼看着小区各项设施出问题,物业的作为也有很多看不下去的地方”这些均有物证人证;
2、原帖中“比较有趣的是,在此前,我们已于物业经理沟通过,今后开会可在物业办公室召开,当时物业经理也答应了此事儿,但在昨晚的开会过程中,物业一堆保安外加几个小混混跑来有闹事的意图,还好我们热心业主沉得住气,没有与他们直接冲突。10月15日早,与物业经理沟通此事儿,经理表示今后不会再出现类似状况,她会对物业人员告知。”

此事儿有当时开会的业主可作证;

3、原帖中“小区物业暗地里使坏,意欲中断业委会成立之事”,此话是因为:
2014年8月19日,答辩人与小区热心业主一起在各单元门口及小区大门及侧门口张贴了 “小区业委会筹备情况告知书”,并在此前跟物业经理沟通了此事,张贴当晚物业经理也在场,有小区业主作证。说好此内容于8月22日可以撕掉,但是第二天,也就是8月20日,公告内容已被撕掉。小区内所有单元楼层门口的都被撕掉,唯独答辩人所在的五号楼五单元未被撕。之后有业主反映是物业所为,因此提及此话。但是现在此业主不愿意作证,这一点无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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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11-16 19:28
建议积极应诉答辩。必要时,委托律师代为处理相关事宜。
回复时间: 2014-11-16 21:40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应诉,如果不存在侵犯名誉权的事实就积极举证
回复时间: 2014-11-17 09:39
建议积极答辩应诉,可以委托律师处理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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