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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合同纠纷

辽宁-铁岭 11-22 13:29  悬赏 10  发布者:tcpaxj 给我留言  回答:(4)
请问在没有按手印的情况下,用红纸或白色的纸写的合同哪一种在法律上是生效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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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1-22 14:23
真实、合法、自愿、不侵害第三方利益、公平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回复时间: 2014-11-22 13:35
真实、合法、自愿、不侵害第三方利益、公平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回复时间: 2014-11-22 13:41
你好!合同生效的特殊要件是指有些合同则需要具备特殊的条件方能生效。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或登记的合同。对此第9条规定:“依照合同法第44条第2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合同无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我认为,对于此条解释,可以分为两种情况:第一,办理批准或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是合同的生效要件。此类合同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对外合作开采石油合同,我国大陆企业与华侨、港澳同胞举办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的合同和由国家机关作为保证人的合同、技术合同、技术引进合同。第二,办理登记手续并不是合同的生效要件,即使没有办理登记手续,合同仍然是有效的,只是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此类合同包括房屋买卖合同、抵押合同等与物权变动相关的一些合同。
2.根据《合同法》第45条、第46条之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或附期限,则合同自条件成就或期限届满时生效。
3.实践性合同以标的物的交付为其特别生效要件。例如,定金合同必须是在定金交付之后才能使合同生效。
回复时间: 2014-11-24 09:44
真实、合法、自愿、不侵害第三方利益、公平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需要帮助 可来电咨询详谈,帮你研究个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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