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工伤赔偿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亮  朱建宇  陈宇  
该问题已关闭

工伤腿受伤,要做手术,怎么赔偿

北京 12-02 20:28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7)
工伤腿受伤,要做手术,怎么赔偿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河北-保定]
  • 王林律师 VIP
  • 电话:13463270151
  • 428709积分
回复时间: 2014-12-02 21:02
可以申请工伤
回复时间: 2014-12-02 22:39
你好,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做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以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
回复时间: 2014-12-02 20:32
你好,可以申请工伤。
回复时间: 2014-12-02 20:35
你好,建议申请工伤认定
回复时间: 2014-12-02 20:38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
回复时间: 2014-12-02 20:41
你好,建议申请工伤鉴定
回复时间: 2014-12-02 20:50
工伤认定,如需帮助来电免费咨询。
回复时间: 2014-12-02 20:53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回复时间: 2014-12-02 20:57
你好, 建议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伤残等级情况,计算赔偿情况。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和工伤致残待遇。包括:医疗费、交通伙食补助费、安装辅助器具费用、停工留薪期待遇、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所在省份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情况确定。
回复时间: 2014-12-02 20:59
工伤,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劳动能力鉴定,赔偿根据 鉴定结果计算,最后提起劳动仲裁索赔
2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
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4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5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所在省份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情况确定
回复时间: 2014-12-02 21:13
您好!
(一)首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
(二)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四)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五)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等情况确定;
(六)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详情请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4-12-02 22:06
可以申请工伤。
回复时间: 2014-12-02 23:19
可以申请工伤。
回复时间: 2014-12-03 07:23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以及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如需帮助可以来电详谈。
回复时间: 2014-12-03 08:47
根据伤残等级要求相应赔偿。
回复时间: 2014-12-03 10:12
认定工伤鉴定级别确定赔偿
回复时间: 2014-12-03 13:14
单位未在出事30天内申请的,员工及家属应在出事后一年内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和当地标准等情况确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福州
山东东营
浙江嘉兴
河北保定
广东东莞
福建莆田
福建莆田
广东深圳
河北保定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101876
福建 福州
人气:1237243
山东 菏泽
人气:350896
山东 东营
人气:40803
湖北 襄阳
人气:491327
浙江 嘉兴
人气:866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5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