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交通事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建新  朱建宇  李保忠  吴亮  毕丽荣  
已解决问题

我发生交通事故,现治疗结束,和对方没打成调节,对方车险公司负责赔偿调节,但要我出事故前3月工资证明,

 12-05 10:26  悬赏 10  发布者:jxyxh_……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北京 回答:(8)
我发生交通事故,现治疗结束,和对方没打成调节,对方车险公司负责赔偿调节,但要我出事故前3月工资证明,我可以用工资卡到银行打流水单据,在上公司开工资证明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河北-承德]
  • 孙新律师
  • 电话:13180101358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2014年12月05日 10时35分
你好,可以的,如果超过3500元的,你需要出示纳税证明的,建议和公司协商解决即可。
我的补充: 2014-12-05 10:36
具体赔偿标准如下(未包括伤残赔偿项目): (1)医药费。
医药费是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正规医疗发票确 定数额。包括你 为治疗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 医 药费、住院费、 整形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2)营养费。
营养费是按照医生开具的营养需求诊断证明和相关费用支出证 明确定数额。是指为辅助治疗身体疾病或使 身 体尽快康复而购 买的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
(3)误工费、护理费。
误工费、护理费是根据受害人或护 理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 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 照 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 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 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 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的平均工资计算。主张误工费时出示收入证明即可。
(4)交通食宿费。
交通费根据你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 医、陪护或者转院治疗等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计算; 住宿费根据你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 费 应以实际支出和费用或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计 算;
(5)伤残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是根据法医鉴定确定的伤残 等级、受害 人户籍地或 实际居住地生活支出或收入标准为基 础 计算。按 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 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7)财产损失。
财产损失是根据你遭受的实际财产损失为限的,包括物品的维修费、贬损费等,以受损物品的实际价值为限。应当提供购买物品的发票、合同、收据等来证明受损物品的价值,如果无法确定价值的,可以申请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
如果达到伤残等级,你也可以要求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赔偿金。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讼维权。
我的补充: 2014-12-05 10:36
具体情况请来电咨询,我将详细为你解答。
追问:

超过3500,但财务不给做工资变盖章,那人事部给证明的月收入加盖单位公章有效吗?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很明确,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2-05 10:27
公司同意的话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4-12-05 10:27
可以用工资卡到银行打流水单据,在上公司开工资证明
追问:

公司人事部同意出证明盖公司公章,但财务不给出工资表加盖章!人事给做的工资证明能行吗?

回复时间: 2014-12-05 10:28
您好,是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4-12-05 10:28
你好,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4-12-05 10:29
可以。
回复时间: 2014-12-05 10:30
你好,一般公司同意的话,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4-12-05 10:35
可以在公司开具相关证明,如无法调解,可以诉讼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江苏苏州
辽宁沈阳
河北保定
浙江嘉兴
河北保定
辽宁沈阳
山东聊城
辽宁沈阳
广西贵港
最新回复律师
江苏 苏州
人气:91969
山东 菏泽
人气:352508
浙江 杭州
人气:103492
湖北 襄阳
人气:491776
河北 保定
人气:174933
江苏 南京
人气:1456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22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