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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级学生在课间玩闹 意外眼睛受伤,学校,班主任,任课老师,值班老师有责任吗?若有,什么责任。

福建-漳州 12-05 19:41  悬赏 5  发布者:古佑gy 给我留言  回答:(0)
事情经过:我上完课离开学校,下课后,两名学生一开始是开玩笑。后来甲把乙学生买的玩具弓箭折断了。乙学生放话说:你再折,我就射你!。结果,甲学生又折断乙学生的弓箭。乙真的就射了,结果意外射到甲学生的眼睛。班干部到操场找到我,那天刚好我是值班老师,说明情况,我碰到班主任,班主任马上上去解决。叫来家长上医院治疗。
经检查,甲学生眼球破裂,动手术缝了几针。现在还有两针未拆线,视力只有0.3。
学校方面:在意外之前,有出现过学生带塑料玩具小剑和小刀的现象,校长也在国旗下讲话批评教育过(没有纸质材料)。平时学校也注重安全教育,有教育记录,如,禁止带管制刀具等。只不过没具体讲到危险玩具。
学校有安排三个值日老师,没规定老师下课还得在班级看着。事情发生时间很短,动静也不大,没有吵架,没有打架。
请问这样子的话,学校,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值班老师需要承担责任吗?若需要具体是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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